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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集《送全州録事》即事感怀诗词赏析

送全州録事

清湘郡城公事少②,録事官曹尽日闲。

且可随云度流水,更宜把酒看青山。

僧前虎迹石苔紫③,雨裏鸟声江竹斑。

应会吟诗一百首④,寄与明年春雁还。

诗词类别:即事感怀

来源:《粤西诗载》

①録事:官名。晋置录事,爲公府官,掌管文簿。隋以后爲郡官。宋代爲录事参军,府爲司録参军。

②清湘:今广西全州县,五代时曾名清湘县,因其位于湘水之源,故名。

③“僧前”句:意爲録事怀着清静的禅心,留连于荒僻山林间。

④“应会”二句:(録事)当会写诗百首,交付于明年北飞的大雁带回。

虞集

虞集(公元一二七二——一三四八),字伯生,号道园,元代崇仁(今江西崇仁县)人。祖籍十二寿(今四川仁寿县)。成宗大德初年以荐授大都路(治所在今北京市)儒学教授。仁宗时爲集贤修撰,主张精选学官,甚爲仁宗所重。泰定帝时升任翰林直学士兼国子祭酒,建言以京东沿海土地听民开垦,筑堤以捍海潮。事虽不成,而后来设立海口万户,即略採其説。文宗时与趟世延等修《经世大典》,凡八百帙。一时大典册,咸出其手。晚年告回江西。卒謚文靖,世称邵庵先生。所作散文颂扬杨元宝,推尊儒术,并要求进一步倡导理学。亦工诗。诗文在当时号爲大家。有《道园学古录》、《道园类稿》、《平瑶记》。

朝代:元代

籍贯:江西崇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