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近代散文作品·明代·忠义水浒传序》简析
李贽著。见《焚书》。李贽把著名的长篇小说《水浒》加以评点,题为《忠义水浒传》,共一百二十回,并写了序。作者首先指出,《水浒》与《史记》一样,都是“发愤之作”。他认为这部小说为施耐庵和罗贯中两人所著,他们生活于元代,“实愤宋事”,是有感而作,从而揭示了产生这部小说的政治原因。接着说在《水浒传》之上加以“忠义”两字,是因为“水浒之众,皆大有贤有忠有义之人”。他们“啸聚水浒”,“同功同过,同死同生”,均有“忠义之心”,而并非如封建正统文人所诬蔑的“盗贼”。他们由于生活所逼,无路可走,不肯“束手就缚”,于是“结义梁山”,从而揭示了“官逼民反”、“逼上梁山”的社会基础。在评论起义的代表人物宋江时说,他“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卒至于犯大难,成大功,服毒自缢,同死而不辞,则忠义之烈也。”最后指出这部小说对于封建统治阶级亦有重要的教育意义。本文是我国小说批评史上第一篇专论,作者大胆地突破封建文人的阶级偏见,赞扬了水浒中起义人物正义精神,从政治倾向上肯定这部小说的意义,并提高了它的社会地位和文学价值,在对宋江招安的论述中表达了作者的创见,是研究这部小说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