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唐代·叙事》简析

《古代、近代散文作品·唐代·叙事》简析

刘知几著。见《史通》,收于《古代散文选》中册。史传文的历史价值和文学意义主要表现在叙事上。本篇专就这一问题加以论述。首先指出,“叙事之工,以简要为主”。但述作之尤美者在于“文约而事丰”。为此,应从两方面着手,从表现方法来说,或“直纪才行”,或“唯书事迹”,或“因言语而可知”,或“假论赞而自见”;从遣词造句的技巧而言,要“省句”、“省字”。其次谈到“章句之言,有显有晦”。所谓“晦”,指的是“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含意未尽”。做到这点,不仅要掌握“省字约文”的方法,而且要有“一言而巨细咸赅”的概括能力。这样,才能使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最后说明史传文和文学作品的异同。“史之为务,必藉于文”,但史传文“以文叙事”,必须忠实纪录历史事实,不能“虚加练饰,轻事雕彩”。本文由序言和“简要”、“隐晦”、“妄饰”三部分组成,但结构紧密,说理充分透彻,语言通俗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