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刘义庆·鹦鹉救火》简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刘义庆·鹦鹉救火

亦题《鹦鹉灭火》。南朝宋寓言小说。刘义庆撰。原载《宣验记》。见《艺文类聚》卷九十一、《初学记》卷三十、《六帖》卷九十四,《太平御览》卷九二四引文。鲁迅《古小说钩沉》辑录。刘世德《魏晋南北朝小说选注》、李格非、吴志达《文言小说》皆选录。作品叙述:有只鹦鹉飞往别的山中居住,山中禽兽总是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可鹦鹉想:“虽然大家处得很好,但终究不便长期住下去。”于是,便又离开了那里。几个月以后,突然山中着了大火。鹦鹉老远看见后,便赶紧想办法去救火,他钻到水里把羽毛弄湿,然后又飞到山中把身上的水洒到火上。天神看见他这一行动后说:“你虽然有救火的意图和决心,但像你现在这样的做法有什么用呢?”鹦鹉回答:“我虽然知道这样做也没有多大用,也救不了火,但因为我在这山中寄住过,山里的禽兽曾都做过好事,互相帮助,情同兄弟。所以我这样做,实在是我不忍心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它们遭灾受难啊!”鹦鹉的行动和它所说的话感动了天帝,天帝便降雨扑灭了大火,救出了山中所有禽兽。作品原意是宣扬佛教“普救众生”观念的。“鹦鹉救火”形象的本身所蕴含的积极意义,完全突破了作者宣扬佛教观念的消极意图。我们从故事本身来看,鹦鹉救火,“天神嘉感,即为灭火”,其寓意明显为:“诚能感天。”只要有救助别人的善良愿望和积极行动,即使力量单薄,也能感动“天神”,而达到目的。它与《愚公移山》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小说采用童话式的以物拟人的手法,写了鹦鹉的赤诚善良,见义勇为。“入水沾羽,飞而洒水”,其力量和作用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它的情操则是高尚的,表现了一种弱者不计成败,向强者抗争的精神。“天神”与鹦鹉的对话,那似乎高大的“天神”,却显得浅陋、平庸;对比之下,鹦鹉却显得很可敬,有见识。“天神”却成了鹦鹉的陪衬。鹦鹉实际上是现实生活中那种志意真诚,重视义气,乐于助人,品德高尚之人的生动写照。鹦鹉救火事原出吴康僧会译《旧杂譬喻经》卷上第二十三条。从原故事看,它表现的是印度民族的想象力。鹦鹉救火,实在太可怜,所以《旧杂譬喻经》说:“天神感其至意,则雨灭火也。”从《宣验记》其文看,鹦鹉那种弱小、可怜的形象意义,也有一定的流露。这也说明印度佛教思想传入中国后,对中国小说创作的影响也是不小的。所以,《宣验记》的鹦鹉形象,就与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所描写或歌咏的鹦鹉的灵巧、美丽,或赞美鹦鹉的渴望自由等,大相异趣。《宣验记》中另则类似的故事为《雉灭火》,唯事太简。唐玄奘《大唐西域记》卷六所载“雉灭火”故事,则把“雉”的形象写得比《宣验记》中鹦鹉的形象更为刚强。参看《雉灭火》条。《异苑》卷三也载本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