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刘义庆·卖胡粉女子》简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刘义庆·卖胡粉女子

亦题《卖胡粉女》、《买胡粉男》、《买粉儿》。南朝宋志怪小说。刘义庆撰。原载《幽明录》。《太平广记》卷二七四引载。鲁迅《古小说钩沉》、郑晚晴校注《幽明录》皆辑录。吴组缃等《历代小说选》、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辑释》皆选入。胡粉,《释名·释首饰》:“胡粉,胡,醐也,脂合以涂面也。”小说叙写卖胡粉女子与一买粉儿的爱情故事。富家儿游市,见一卖胡粉的美丽姑娘,乃托买粉,向她表达爱意。这样好几次后,姑娘疑心,便问他买这多粉有什么用场,富家儿便道出了“意相爱乐,不敢自达”的心境。姑娘很受感动,答应和他私会。至会期,由于他喜悦过望,而猝然死去。姑娘惊呆而无措,只得离去。后来,富家父母知道了此事,就告姑娘杀人之罪。姑娘恳求县官,让她临死前去对着死尸哭祭一番。待哭祭时,富家儿突然复活,两人终于结成夫妻。小说反映了封建社会青年男女对待爱情的真挚态度和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作品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真实感人。女主人公卖胡粉女是一个美丽聪慧的姑娘。富家儿每日来买粉,引起了她的怀疑。待富家儿倾诉衷肠后,她勇敢地接受了男子的爱情,同时也萌发了对男子的爱,并且爱得热烈,爱得大胆。她在没有征得父母同意的的情况下,与富家儿约定幽会期,且如期赴约,一诺千金。赴约后,由于男子乐极而猝死,作为一个谙世未深的姑娘,她一时惶惧无措,悄然遁去,这是可以理解的。然可贵的是,她在男家父母的追问之下,不因人命关天逃避责任,态度十分坦然,如实说出事实真相,公开讲明与男子恋爱的经过;且不“吝死”,要求“临尸尽哀”。在恋人的尸体旁,她恳切陈词:“不幸致死,若死魂而灵,复何恨哉!”展现了她对恋人不幸身亡的悲悼之情,寄托了她对恋人无限的深情,也展示了她为献身爱情死而无憾的贞操。小说的男主人公富家少年,其性格刻画也不乏传神之笔。“买粉”这一典型情节集中表现了他对卖胡粉女子的一往情深。由先前买粉的“初无所言”,到被卖胡粉女询问时的坦露心曲,大胆地迈出了追求幸福的关键一步。当幸福果真降临时,他拉着女子的手臂,说“宿愿始伸于此!”欣悦之情,溢于言表。他和卖胡粉女子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式的。他们的爱情有一个发展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男女双方从不认识到认识,由男方的一厢情愿的单恋,升华到双方之间感情的交流和共同的感情需求的确定,他们之间的爱情才有了牢固的基础。这样的爱情描写,在六朝小说中是仅见的。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都系平民,男主人公虽是富人子,但非官宦人家;女主人公则是胡粉店小商。曹魏时刘放曾奏请停卖官粉,云“今官贩粉卖胡粉,与百姓争锥刀之末利,宜乞停之”(见严可均辑《全三国文》卷三十二),可见胡粉买卖是小本经纪。作品首次表现平民或市民爱情,打破六朝小说只写人神爱情的局限。作品构思精巧,想象颇为大胆,情节曲折有致。故事围绕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和命运,展开变化,以时间为序,娓娓说来,层次分明,条理清晰,不仅有爱情深入发展的骨干情节,也有表达人物情貌及心境的细节描写,叙事生动,言语传神。特别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情节,更增强了故事的艺术魅力。男女主人公在冲破世俗及礼教的束缚后,大胆相爱。但情节突兀变化:男子乐极身亡。这就造成了“悲剧”。女子又被告官,死刑已定,看来是双毙命。然而作者笔锋一转,出人意料地写“男子豁然更生。”这样大喜——大悲——又大喜的情节,造成了强烈的戏剧性效果,也使小说展现了浪漫主义的奇彩异情。这篇小说,对后世文学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绿窗新话》卷上《郭华买脂慕粉郎》即演此事。《醉翁谈录》小说名目《粉合儿》,即涉此故事,则又衍及神仙。明代童养中传奇戏文《胭脂记》,即此题材。《艳异编》卷二十、《情史》卷十亦采此故事。蒲松龄《聊斋志异》的《阿绣》即由本故事脱胎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