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韩婴·田子之母
西汉轶事小说。韩婴撰。原载《韩诗外传》卷九第二章。《列女传·母仪篇》、《太平御览》八一一等亦皆载(文字各异)。见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等本。作品描写:“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奉其母,母曰: ‘子安得此金?’ 对曰: ‘所受俸禄也。’ 母曰: ‘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致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 田子愧惭走出,造(到)朝还金,退请就狱。王贤其母,说其义,即舍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作品赞扬了田子之母的深明大义。作品结尾“(此)言贤母使子贤也”,即为点题之笔。故事叙事简约而寓意深刻。田子之母,见子为相三年“得金百镒”,深知其子治官贪污不廉,而得“不义之物”,她就大义教子,速去还金伏罪。田母这种贤义之行,表现了古代妇女的高尚品德,今之为母者也应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