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刘向·冠先
西汉志怪小说。刘向撰。原载《列仙传》。《搜神记》卷一、《法苑珠林》卷四十一亦皆引载。滕云《汉魏六朝小说选译》录入。作品叙写:冠先是春秋宋国人,钓鱼为业,居睢水旁百余年。得鱼,或放,或卖,或自食之。常冠带。好种荔,食其葩食焉。宋景公问其道,不告,即杀之。后数十年,踞宋城门上,鼓琴,数十日乃去。宋人家家奉祠之。在封建制时代,社会上出现不少隐者,他们卑视统治者的不劳而食,对其采取轻蔑的不合作态度,过起躬耕生活来。这种社会现象,固然有其消极的一面,但这些人以自食其力为乐,不与统治者为伍,却有着积极的意义。他们的人格常常得到社会的普遍钦佩。这篇作品,正涉足于这一社会生活领域,通过对冠先一生的勾勒,赞颂了他的自食其力、放达和不与统治者合作的精神,揭露了宋景公的残忍。文章虽只七十余字,却较传神地刻画了冠先这个令人景仰的艺术形象。从冠先身上,很能看到当时某些隐士的影子。我们不妨把他看成隐士的形象,由于人们的敬佩,便把他神仙化了。艺术方法上,作品善于抓住典型事件——钓鱼、种荔、鼓琴,便极省笔墨而又生动地画出了冠先既具有劳动人民本色又具有仙人素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