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朝东华录》的主要内容,《光绪朝东华录》导读
《光绪朝东华录》原名《东华续录》,是一部编年体史料长编。朱寿朋编。它以年月为经,事实为纬,记载同治十三年(1875)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九月的史事。共220卷,460万言,1.66万余条。宣统元年(1909) 由上海图书集成公司用扁体铅字排印出版。1958年,中华书局重新断句排印出版,易名为《光绪朝东华录》。共五册。
朱寿朋(1868—?)字锡百,又作锡伯。号曼庵。江苏省上海县 (今上海市上海县) 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举人。次年进士。为翰林院编修。辛亥革命以后,曾任国务院秘书,驻巴黎公使馆三等秘书。1917年任外交部政务司佥事。1922年代理外交部条约司司长。1935年仍任公职,其后事迹无所知。卒年不详。
《光绪朝东华录》是仿照蒋良骐、王先谦《东华录》的体例而成的。但与此前的《东华录》比较,在史料来源上有所不同。蒋、王的 《东华录》均出于《实录》之后,有所依傍。而《光绪朝东华录》的出版早于《德宗实录》。故需广泛搜集资料汇集成书。其史料来源主要是依靠邸抄、京报和部分报纸记载。近据学者分析,该书 “广泛参考了各种邸抄、《京报》、《谕折汇存》、《阁抄汇编》等专门刊载发抄官文书的公开发行物,利用了当时的报纸、期刊,并搜集各种清人专集中的上谕、奏折等汇编而成的。”稿成,部分联刊于天津《大公报》。
《光绪朝东华录》所录资料有两类,一类是宫门抄、明发谕旨和奏折;再一类是廷寄上谕和密报密折。主要辑自各级官员特别是督抚的专集,如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鹿传霖、岑毓英等专集。清督抚权重,经办之事多国家军政大事,亦多涉及国家机密,虽当时需严加保密,但经多年后当专集出版时,时过境迁,已无保密必要,故能公开出版。朱寿朋从中采集,编入《光绪朝东华录》 中。全书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 光绪一朝的对外关系和对外战争。
从滇案处理到1883年的中法战争,收录李鸿章的有关奏折。马尾海战、镇南关战役中中国军队的抵抗,以及清朝政府与法国签订《中法新约》等;书中有关中日战争的纪事则较多收录当时中日交涉上谕、奏疏、诏令、函牍。台湾巡抚上书、中日两国照会。对战争中重大战役如“平壤战役”、“黄海战役”、“威海卫战役”以及李鸿章赴日签订《马关条约》都有较详叙述。对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纪事,书中收录了清政府有关对义和团运动的政策、义和团活动地区地方督抚执行情况,《辛丑条约》签订时,慈禧委曲求全的上谕、清政府赔款摊派各省的命令、赔款后情况等等。
2. 有关洋务运动。
19世纪60—90年代,清统治集团内以李鸿章、左宗棠、曾国藩、张之洞等为代表的买办官僚集团,认识到中国正面临有史以来未曾有过的 “变局”,主张在“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侵略之下,中国要想自立和存在下去”,“唯有自强”并讲究“自固自强”之术,应当承认外国有其所长,以便 “师其所长,补己之短”。他们纷纷上书清廷,阐述自己的洋务思想。如左宗棠“师远人之长”、曾国藩“师夷智以造炮造船”、李鸿章“自强之道在乎师其所能,夺其所恃”等奏疏言论,书中均有记载。又清廷有关批谕、办军事、民用工业过程,以及西方科技文明的一些新事物,亦辟有专条,予以收录。如“兴办各省邮政”、“芦汉铁路成”、“川滇铁路成”、“兴修 [粤] 粤汉铁路成”等皆是。
3. 有关清末 “新政”。
八国联军战争和辛丑条约后,清统治者为了寻找维护统治的出路,于1901年1月29日,发布谕旨,宣布开始“新政”。该书全文收录了当日的“新政”谕旨。书中还收录了督抚以上大臣的奏议,筹划督办机构的过程以及颁布的各种章程。如张之洞、刘坤一的《江楚会奏变法之折》全文收录。其他如官制、教育、新军等也有叙述,其中文化教育方面如宣布取消 “八股文程式”、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校、选派留学生等等。均有叙录。又1905年的 “筹备立宪”是“新政”的继续,书中列有专条,内有上层官员上奏,提出立宪建议,并奏请派亲贵大臣分赴各国考察政治,清政府颁布“仿行宪政” 的上谕等。
《光绪朝东华录》所辑材料,数量多,范围广。内容涉及整个近代中国的政治、军事、外交、财政、吏治、法制、教育、民俗诸方面。它集光绪一朝三十四年的朝章国典、兵礼大政于一书,所取材料丰实,可补其他史籍之不足。编排有条理。作为编年体的史料长编,它对研究晚清转变期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发展来说,足具价值。此外它还有利于从整体上,在事物的相互联系中认识事物发展的规律。
参考文献
- 1. 李志英: 《光绪朝东华录》研究,见《近代史研究》 1985。
- 2. 陈恭禄: 《中国近代史料概述》,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