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船志》的主要内容,《漕船志》导读
《漕船志》是记载明代官船厂的专著之一。明成祖永乐(1403—1424)中在南京清河(今江苏清江市)、山东临清(今临清)创建清江和卫河二造船厂,打造各类运粮漕船。世宗嘉靖三年(1524),卫河厂生产任务改由清江厂承担。不久又裁革卫河厂衙署,二厂遂合并为一,总称为清河船厂。总管理机构设在原清江厂,各地分厂概由其统属。
《漕船志》于明弘治十四年(1501)成书,作者为该厂主官工部主事席书。席书字文同,号元山,四川遂宁人。弘治三年(1490)进士,授剡城知县;后升工部都水司主事。弘治十一年(1498)改为清江船厂主事,按例在任三年。其间“暇于建始之由,兑运之次,造作之地,计艘之数,岁运之额,计财之所用,运道之所经,与夫漕卒之利病,积年之事宜,凡关于舟事者,考寻故典,采拾大要,编次一帙,曰漕船志”。书成,由南京翰林院侍读学士马廷用作记,而后会印。明武宗正德十五年(1520),新任船厂主事丁瓒,字敬夫,南直隶丹徒县 (今江苏丹徒) 人。仿效地方志通例,在弘治本《漕船志》中增补地产、文献诸项内容,并于 “正德中重刻”。清江、卫河二厂合并后,朱家相于世宗嘉靖二十二年 (1543) 任主事,主持厂务。朱氏为河南归德(今商丘市西南)人,字伯邻,号南川子,嘉靖十七年(1538) 进士。他因旧志雕板 “久寝以漫漶”,特别是“时有今昔,政有沿革,漕运凡几变”。“且卫河之归隶已久,而典章制度阙如”,遂立志考订修补,删去正德本之人物、物产、古迹、寺观诸项,增加与船厂直接有关的官属、人役、法例、兴革等内容,对厂务的其他方面亦补充新的内容,使全书更加充实。先后用三月时间撰成 《增修清江漕船志》 一书,于嘉靖二十三年(1544)印行。现在常见者即此书,但仍简称之为 《漕船志》。1940年郑振铎先生主持由精华印刷公司影印嘉靖二十三年本,收入玄览堂丛书。
全书共8卷10目。
卷1曰建置。举要记叙从汉至元历史造船、漕运情况,概述明代“治艘以转粟”为目的设置船厂、各厂造船种类的变化、清江与卫可两厂合并之始末。合并后之清江船厂规模宏大,下辖京卫、中都、直隶、卫河4个总厂。5处草场和5闸2坝。每个总厂下面又有若干分厂,共82处。本卷一一列载了草场、闸坝和各分厂的名称及位置。
卷2曰奉使。先叙明代水运官制,次列永乐十四年(1416)至嘉靖二十三年(1544)清江船厂历任的郎中、主事人名,其中多数附有简历。
卷3船纪。含 “船数”、“船式”、“船号”、“船等”和“船限”等五方面内容。明代运粮漕船有浅船与遮洋总海船两类,定额为11775支(按据各卫所拥有船数统计,实为11844只,多69艘),分别属于南京、北直隶、中都、山东、浙江、江西、湖广、江南直隶之137个卫所。本卷详注各卫所各自管辖的船只数,依次记载弘治三年(1490)至嘉靖二十三年(1544)各船厂的年造量。“船式”记载了打造每艘浅船、遮洋海船、一千料海船、四百料钻风海船的标准用工、用料,注记颇详,包括船体每一部位所需木杂材料的品种、数量,甚至折价银数。有的船多至73项,少者亦有16项。明代漕船因打造系统不同,分为军、民、运三种字号。嘉靖开始,虽一律改归清江船厂承造,但仍延用了三种字号的分类法。“船限”是为了保证人物安全对每条船从出厂至拆修规定的使用期限。明制“里河战船,遮洋海船具十年一造”、“江南船具五年一造”。
卷4为料额。记造船所需木料、经费的来源及其前后变化。又详列各船厂工匠名额,包括艌匠、箬篷匠、竹匠、索匠、铁匠、船木匠、油灰匠等各项行当,清江船厂额定人员共5393人,由苏州、淮安、扬州、济南、开封、凤阳等16府提供。另外还有一种“旗军余厂”共3236人,来自有关的各卫、所。嘉靖时已无此制,但本卷仍 “录此,见存羊之意”。
卷5包括公署、官属、人役三目,首记清江、卫河船厂及有关衙司的主要建筑与范围四至。官属目则记漕运衙司与清江船厂的官吏编制和级别。人役指役使人员,有书办、算手,门子等多种,各厂均有定额。
卷6法例。记载了从永乐六年(1408)至嘉靖二十二年(1543)漕运、船数、闸坝、造船工匠班期、抽分、造船经费来源、船用木料种类以及有关禁律的若干事例和法规。按年代先后编次,前略后详。收此法例的目的是“夫制而用之之谓法,著而守之之谓例。法久必弊,弊必更始,而例生焉。例也者所以辅法之不及也。故观法可以守经,观例可以达度”。我们可从中了解明代船政、漕运中的诸多变化。
卷7曰兴革。将明部工部官员针对造船、漕政中的弊端提出的改革条文摘要集录成卷,共三十五卷,每条下用小字注解细节及其由来。本卷最后附“条约”三份,均以工部都水司主事朱(家相)名义颁发,其内容分别是“禁约”、“禁军抽分奸弊”、“禁军造船奸弊”。因系全文,内中记载史实多而具体,仅最后一份就涉及到“定船式”、“严船号”、“比船限”、“查船底”、“处木料”、“选匠役”、“禁刁泼”、“弭大盗”八个方面。
卷8艺文。收有关诗文四十八首(篇)。诗均颂誉之作,而文则多为记事。文中《清江船厂记》、《清江厂题名记》、《重修清江漕船志序》、《重修工部厂记》颇多重要史料。
《漕船志》的内容以造船为主,涉及漕运。中国古代造船和漕运的史料散存于各种文献,至明代始有专著。《漕船志》成于弘治补于嘉靖,是此类专著中最早的一部。作者席书、朱家相均为船厂的主事人,其所见所闻当应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