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的主要内容,《论语》导读

《论语》的主要内容,《论语》导读

《论语》是记录孔丘及其弟子言行的中国儒家学派基本经典。约成书在战国初年。《论语》在西汉时有今文本的 《鲁论》和《齐论》及古文本的《古论》三种不同的传本行世,西汉末安昌侯张禹合《齐论》、《鲁论》而有 《张侯论》,今本 《论语》 则系东汉郑玄注 《论语》混合《张侯论》及 《古论》而成。据 《汉书·艺文志》所载: 《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 《论语》。东汉时《论语》列为七经之一,南宋朱熹将其与《大学》、《中庸》、《孟子》合为《四书》。《论语》注本甚多,流传最早的一种注本应推三国魏何晏的《论语集解》,南朝梁皇侃的《论语集解义疏》,宋邢昺的《论语注释经解》,朱熹的 《论语集注》均是重要的注本,南宋赵顺孙的《论语纂疏》是朱熹《集注》的疏;清代最好的注本为刘宝楠的《论语正义》;近现代有代表性的注本则是杨树达的 《论语疏证》及杨伯峻的 《论语译注》。

孔丘(前551—前479),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春秋末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及学者,中国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其先世为宋国贵族,少“贫且贱”,年轻时做过“委吏”(司会计)、“乘田”(管畜牧)一类小吏。年五十由鲁国中都宰升任司寇,摄行相事,因政治失意,周游历国,晚年归隐,专心于文化教育事业。终其一生,学无常师,随着旧制度的衰落,首开聚徒讲学之风,相传曾编订过《诗》、《书》等古代文献,删修《春秋》,使之成为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著。他宣扬 “忠恕”之道,主张 “克己复礼为仁”,提倡“正名”、德治与教化。自汉代独尊儒术以后,孔丘被尊为圣人。他的学说成为两千余年中国封建文化的正统。今本《论语》则是研究孔丘学说的第一手资料。

今本《论语》白文约12700余字,凡20篇。依次为《学而》、《为政》、《八佾》、《里仁》、《公冶长》、《雍也》、《述而》、《泰伯》、《子罕》、《乡 党》、《先进》、《颜渊》、《子路》、《宪问》、《卫灵公》、《季氏》、《阳货》、《微子》、《子张》、《尧曰》。《论语》反映了孔丘的哲学、伦理、政治、教育、美学、逻辑等思想。

本书继承、发展了春秋以来的民本思想,建立了仁、礼结合的思想体系。对作为儒学基本范畴的“仁”,作了充分发挥和多重规定,使“仁”既含伦理道德含义,又蕴含思想政治意义。认为 “仁” 即 “爱人” ( 《颜渊》),提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同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等推己及人、“为人之方”的论点,而把这种伦理运用于事亲为政的社会生活时, “仁”则应以 “礼”为规范,即“克己复礼为仁”(《先进》),也就是所谓对上处的人“忠恕”之道。还把“仁”作为融合众德的最高观念,如 “能行五者(恭、宽、信、敏、惠) 于天下为仁矣” ( 《阳货》),“刚、毅、木、讷近仁”(《子路》)等,且“好仁者,无以尚之”。(《里仁》)“礼”是本书的又一重要概念。认为“礼”是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准则和人们修养的道德规范。宣扬维护尊尊、亲亲的等级制度,主张“事君以礼” ( 《八佾》)、“入则孝,出则悌” (《学而》)。为了维护周礼的尊严和贯彻亲亲、尊尊的原则,又提出了“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的主张,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中的不同等级名分。从此原则出发,反对臣对君的僭越。本书将 “中庸”作为立身行事的最高标准,认为“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雍也》),既反对过头与不及,又主张和而不同。为了使人们的言行符合中庸原则,主张对性格过于进取的人予以遏制,对性格谦退的人予以促进,肯定了勇于进取的“狂”和退而洁身的“狷”,抨击违背仁礼的“乡愿”是贼害道德。在鬼神观上,表现出重人道轻天道的现实主义态度,将天视为人格神和处于困苦环境下的支配人的道德精神力量,不明确否认鬼神的存在,采取保留和敬而远之的态度,认为“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主张“不语怪、力、乱、神”,“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述而》);《论语》重视丧祭,以加强人们的宗法观念、心理血缘情感和巩固宗法等级制,认为人的生死寿夭皆有一定必然性,“亡之,命也夫”(《雍也》),将人的偶然外在遭遇归于一种不可知的外在必然性,表现出听天命、尽人事的思想;在认识论上,将人们对待知识的来源和态度划分为四等:“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 困而不学,民斯为下也”(《季氏》),较全面阐述了知识来源于学的思想,认为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增长知识及才干,“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卫灵公》),主张刻苦学习,孜孜不倦,认为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只有多闻、多见,才能获得亲知,“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思之,知之次也”(《述而》),反对捕风捉影及道听途说,主张对人们的认识通过观察而得出实际结论,“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公冶长》),对人的闻知予以去伪存真,就可在行动上少犯错误,从而初步接触到认识的客观来源问题。

在伦理观上,提出并论述了仁、礼、孝、悌、忠、信、恭、敬、智、勇等道德规范,建立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在道德的来源上,一方面认为人的善恶贤愚是先天的,认为“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雍也》); 另一方面又承认后天环境及人的主观努力对道德的影响,强调求仁得仁和为人由己;认为道德的作用能促进人进行道德修养和协调家庭、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主张人要顺从父母,尊敬兄长,维持父子、兄弟之间的天然血缘情感,对人应竭心尽力,诚实无欺,礼貌相待,谦虚和顺,对己要庄重严肃,见义勇为,勇于行仁和改过,必要时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经过自讼、省察、见贤思齐、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等道德修养和践履,就可成为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君子。《论语》曾概述了孔丘一生的道德修养过程,指出“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为政》)

在政治思想上,主张以仁德治国,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忠君尊王,恪守周礼,君臣各尽其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八佾》),反对一切不守礼的行为和臣弑其君,主张重教化,省刑罚,薄税赋,厚施予,经济上节用,富民和惠民,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反对无节制的剥削,“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学而》),认为过分剥削会导致不均,反对纯任刑罚的苛政;在富民的基础上,对百姓加强教化,使社会成员遵从社会规范而避免触犯刑律,认为“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也矣” ( 《子路》); 《论语》还主张明 “夷狄”与 “诸夏”之别,认为 “夷狄之有君也,不如诸夏之亡也”( 《八佾》),还强调国君治理国家要任用贤才,主张贤才要德才兼备,不能论其尊卑贵贱,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宗法制度任人唯亲的局限。

在教育上,主张有教无类和诲人不倦,受教育者不管其出身如何,只要交上“束修”就能享受受教育的机会,表现了孔丘在教育过程中施行的兼收并蓄,不受贵贱、贫富、老幼等条件限制的措施,强调通过教育提高受教育者的道德觉悟、知识水平、才干技能,使其参予社会改革,改变当时天下无道的局面,成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优秀人才,追求和实现老安少怀、四海统一的美好理想社会。这种有教无类的主张,为一些出身贫贱而有才干的人提供了从政机会,在当时具有一定进步意义。但书中反映出的孔丘鄙视生产知识和轻视体力劳动的态度对后世曾产生了不良影响。在教育过程中,《论语》突出强调了品德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做到富而不骄,贫而无怨,不断克制各种违背仁、礼的思想情感和行为,做一个文质彬彬的君子; 主张以 《诗》、《书》、《礼》、《乐》、《易》、《春秋》作为教材,进行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教育,采用启发、诱导、有的放矢、因材施教、举一凡三等教学方法,培养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知识分子。

在美学上,认为要使社会得到和谐、合理的发展,必须实行“仁”的原则,使人们自觉地具有行仁的要求。其中文艺是促使人们有这种要求的十分重要的手段,提出 “兴于 《诗》,立于礼,成于乐” 的思想,将“兴”、“观”、“群”、“怨”视为诗的四个功能,在中国美学史上明确指出了文艺的重大社会作用,认为文艺的重大社会作用是感发、陶冶人的伦理道德情感,以实践仁为最大的愉悦,从而将道德上的善与追求美的审美境界融合在一起,强调 “尽善”与 “尽美”的统一,明确了美的特有价值,反对只要 “质”不要 “文”、只求善不求美的片面观点,克服和避免了美善分离、对立的片面性。但本书又存有美和文艺必须绝对服从于“礼”和事父、事君、识鸟兽草木等狭隘功利为目的的倾向。

在逻辑上,本书提出的“正名”主张蕴含着对逻辑正名的初步探讨,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名与言的关系,认为言有赖于名,名不正则言不顺,正名是言论合理的前提和条件,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正名原则,包含名实必须一致的逻辑思想。本书从正名的需要出发,强调了推理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认为从过去已知的可以推出今后的未知,主张从某类某一事物的性质可推知同类中其他事物也具有此类性质。

在心理上,《论语》论述了教育心理、学习心理、德育心理、教师心理、差异心理等,将学习过程划分为立志、学、思、习、行五个阶段,将追求“道”置于首位,“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把道德认识划分为知、情、意、行四个阶段,认为人具有爱人的道德认识和怀有爱人的道德情感,“唯仁者能爱人,能恶人”(同上),进而树立坚定的意志,克服不正当的感情、欲望和行为,从而言一致,勇于改过,效法圣贤,“择善而从”(《述而》),“见善如不及”( 《季氏》)。本书还考察了智力、能力、性格、志向、学习态度、学习专长等方面的差异,主张教师要诚实、谦虚、关心学生、公正无私、以身作则、勇于改过等。

《论语》作为中国儒家学派的传世之作,在政治、哲学、伦理、教育等多个领域,对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文化有重大影响,东汉列入七经之一,刻于历代石经,自朱熹撰 《四书章句集注》后,《论语》且成为开科取士的经典之一。《论语》的文旨有的被直接发挥为中国封建统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例如,西汉董仲舒主张“深察名号”,天子、诸侯、大夫、士、民各个等级秩序不可逆天意而颠倒,便与 《论语》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 “正名”之说有一定关联。《论语》有关道政齐刑、道德齐礼的说法,就被朱熹总结为维系国家组织形式的“德”、“刑”兼施的统治方法。在封建教育内容经、史的学习程序上,《论语》也具有重要地位。朱熹说:“未读彻《语》、《孟》、《中庸》、《大学》,便去看史,胸中无一个权衡,多为所惑”。( 《朱子语类》卷十一)

对《论语》的研究,长期以来,存有不同程度以主观替代客观的“代有异说”的现象,因此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详细地占有材料的研究方式亟待重视。五十年代以来,对孔丘学说的争鸣,促进了对《论语》思想要旨的研究,同时也深化了它与其他古文献以孔丘学说研究为中心的内容关联,并已形成了一批有力度的著述。《论语》所表现出的孔丘的思想,不仅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东方的朝鲜、日本、新加坡、泰国、越南以及西方的德国、法国等产生了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 1. 杨树达: 《论语疏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 2.张岂之:《中国思想史》,西北大学出版社,1989。
  • 3. 李 贽: 《四书评》,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