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诗晬语》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说诗晬语》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清沈德潜著。沈德潜(1673~1769),字确士,号归愚,江苏长洲(今吴县)人。曾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著有《归愚诗文钞》,编辑了《古诗源》、《唐诗别裁》、《明诗别裁》等诗歌选本。《说诗琗语》集中反映了作者的诗歌理论观点。沈氏论诗,主格调说。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诗歌不能远离“诗教”。作者认为诗歌的作用是“理性情,善论物,感鬼神,设教邦国,应对诸候”,故诗歌应“温柔敦厚”,“怨而不怒”。这样就得“上溯风雅,诗道始尊”。从沈氏诗论主旨上看,与其师叶燮大相径庭,是鼓吹复古的。二是作诗讲究情景交融,含蓄蕴藉,不可“直露”。认为写景再工,若无情致,也不足为“楷模”。至于陈事言理,则应“托物迁类”、“比兴至陈”、“言浅意深”、“言有尽而意无穷”。三是特别重视诗歌的“法律格调”——体制、音律、章法、句法、字法等。作者推崇唐诗为格调的极致,他说:“唐玄宗‘剑阁横云峻’一篇,王右丞‘风劲角弓鸣’一篇,神完气足,章法句法字法,俱臻绝顶,此律诗正体。“四是虽重视诗法,又不赞成死守诗法,主张变通。认为:“诗贵性情,亦须论法……然所谓法者,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自神明变化于其中……不以意运法,转以意从法,则死法矣”。此处作者师承叶燮“诗无定法”的观点,并有所发挥。《说诗晬语》内容丰富,艺术上不乏真知灼见,加之作者位高望重,影响颇大。该书有《清诗话》本,197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霍松林校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