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论》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宪法论》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法国著名公法学家、社会连带法学派代表人物莱翁·狄冀所作。狄冀著作甚丰,主要著作有《法和国家》(1901),《公法研究》(1901~1902),《宪法论》(1911),《自拿破仑法典以来私法的变迁》(1912),和《公法的变迁》(1913)等。其中《宪法论》为狄冀最主要著作,该书于1911年在巴黎出版,1921——1925年为第二版,1927——1930年出版第三版。中文本于1927年译出,195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只出版了第1卷。第1卷全书44万4千字,共分为6章,第1章法律规则,第2章法律地位,第3章法律行为,第4章法律的主体,第5章国家问题,第6章国家现实主义概念。本书前4章主要阐述连带主义法律学说。狄冀以实证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为基础,认为需要的共同性和劳动的分工,在社会成员之间产生两种社会连带关系:即同求的连带关系和分工的连带关系,社会越发展,连带关系越紧密。这种社会连带关系构成客观法的基础,而实在法则是国家制定和运用的法律规则,实在法只有反映了客观法才是真正的法律,狄冀反对天赋人权理论,认为在社会分工十分发达的今天,人们只是按连带关系完成职能,权利的观念已经过时了。后两章讨论了国家学说,包括国家起源,国家主权以及国际法学说。他认为国家是强者对弱者的统治,客观法高于国家,先于国家而存在。国际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际的连带关系,国际法的主体是各国为个体成员,而非国家。因此,狄冀排斥国家主权的观念。狄冀的社会连带法思想在欧洲、美国流传甚广,对旧中国法学界也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