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美国著名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的著作,中文本根据哈佛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翻译,由华夏出版社1987年出版,编入《二十世纪文库》丛书,全书有3个部分,和前言、序言若干,共42万字。
本书第1部分探讨了法哲学思想历史发展,对自古希腊罗马法律理论、中世纪法律理论、古典自然法理论直至现代实证主义法学、社会法学、新自然法学等各流派逐一考察、批判。指出各家各派法律思想都从不同侧面对平等、自由、社会幸福、团结、公共利益、安全等价值观念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各派把这些价值当作法律的最高价值,尽管各派都有片面性,但各派都不失为掌握了部分有限的真理。第2部分探讨了法律的性质和作用,探讨了正义、权力、秩序、道德、习惯,认为法律的职能在于不断地努力实现正义,创造秩序。秩序和正义是统一的,在一个健全的社会中,正义和秩序紧密联系,融洽一致。第3部分探讨了法律渊源和技术,其中包括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法律方法论、司法程序等问题。作者在分析法哲学、法理学思想中,不以任何单一绝对因素来解释法律,强调法律要受经济、社会、心理、历史、文化及各种价值判断等因素影响,因而可以把它归为统一法理学派。本书文字简练易懂,是近几年来翻译出版的不多的法理学著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