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哲学论》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逻辑哲学论》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英国哲学家,新实证主义代表人物之一,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的代表作。商务印书馆1985年出版中译本,并列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全书计10万余字,书前有罗素写的导论和作者的序,书后有苏联阿斯摩斯教授的“路·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和“俄译东注释”还有“译者后记”以及“人名索引”和“主题索引”,正文分为7个部分。

维特根斯坦认为,一切哲学问题的产生都在于普通语言的不完善和误用,因此,他力图建立完善的符号语言,从逻辑的基础扩展到世界性质。此书的核心是图式说,他所谓图式就是实在的模型,或者说它所代表的事实,他主张命题世界中的一切与事实世界在形式上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强调从语言的最简单成分出发便可构成世界的实体。他还在书中公开提出唯我主义和神秘主义,声称:实际上唯我主义完全正确,只是它不能说出来;确实有不可说的东西,它只是自己显示出来,这就是神秘的东西。为此,他为逻辑划定了一条界限,并且在本书第7部分唯一的一句话中提出:“一个人对于不能读的事情就应当沉默。本书在逻辑学上的贡献在于提出了真值函项的表现问题。

此书问世后,曾被视为“本世纪英语国家中最有影响的哲学著作”之一,罗素也认为它的出版“是哲学界的重大事件。它对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也的确影响较大。本书的表现形式是按数字排列的警句或格言,因此抽象、艰涩,难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