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浦笔记》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芦浦笔记》10卷,宋刘昌诗撰。刘昌诗,字兴伯,江西清江人,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进士。这部笔记是他在浙江慈溪做盐官时撰写的,因其所居邸舍名“芦浦”,故以《芦浦记》作为书名。书成于宁宗嘉定六年(1213)。
据作者自序所称,此书“凡百余事,萃为十卷”,今本卷数仍旧,但仅有87条,则已有所散佚。本书内容偏重于考据,“凡先儒之训传,历代之故实,文字之讹舛,地理之变迁,皆得溯其源而循其流”。上自先秦典籍,下至宋代典章制度,以及作者所闻见之遗闻轶事,都有记载或考证。由于作者知识广博,态度认真,文中颇多创见。如第1卷“约法三章”条,谓《汉书·高祖纪》”与父老约法三章”句当在“约”字下断句,“约”字不应作省约解;第10卷“杜诗句差”条,辩杜甫《觅胡孙》诗之错简;第4卷“心经”条,驳欧阳修《集古跋》题《多心经》之误等等;均有所见,且言之成理。另外如第2卷“内长文”引《汉书·武帝记》元朔三年大赦天下诏书中“夫刑罚所以防奸也,内长文所以见爱也”两句,从魏晋以来通行本都是如此,“内长文”3字不知何意,张晏和颜师古强作解人,谓“长文“是”长文德”之意,刘昌诗据古本《汉书》,知“内长文”当作“而肆赦”,3字皆讹。此说极为有理,但今天的标点本《汉书》仍作“内长文”,没有注意到刘昌诗的这条考辩。本书保留了宋代的一些珍贵史料和佚文,如第9卷张械的《悫斋铭》就不见于本集。第5卷的《赵清献公充御试官日记》,为北宋嘉祐六年(1061)的进士考试编排官日记,是一份宋代科举的实录,对于研究北宋的科举制度很有参考价值。
此书1986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