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论》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人权论》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著名的政论家、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和启蒙思想家托马斯·潘恩的著作。第一部分初版于1791年,由约翰逊公司出版;第二部分初版于1792年,在伦敦出版。中译本根据英国沙福克·理查德·克莱有限公司1954年版译出,商务印书馆1981年5月出版,编入《潘恩选集》。本书是潘恩从美国返回欧洲后为驳斥柏克对法国大革命的攻击和诬蔑并正面阐述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原则而写的。全书共由两大部分组成,9章,约14万字。基本内容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每个人的天赋权利都是平等的。人生来就是平等的,并具有平等的天赋权利。人的天赋权利是一切公民权利的基础。天赋权利就是人在生存方面所具有的权利,包括智能上的权利、思想上的权利,还有不妨害别人的天赋权利而为个人自己谋求安乐的权利。(2)政府的唯一目的是谋求普遍的幸福。许多个人以他自己的自主权利互相订立一种契约以产生政府,这是政府有权利由此产生的唯一方式,也是政府有权利赖以存在的唯一原则。(3)理性与愚昧——代议制政府与世袭继承制政府。实行选举的代议制政府建立在理性基础上,世袭继承制政府则建立在愚昧基础上。世袭制违反天赋之权,一切世袭制政府按其本质来说都是暴政,意思不过是说人是可以世袭的财产。(4)欧洲现状的改革与革命。作者指出,美法两国的革命给英国和全欧洲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会,整个欧洲现在可以趁热打铁了。正因为作者在本书中号召英国人民仿效法国大革命、彻底扫除封建势力,而被英国政府以“叛逆罪”为名宣布对他通缉,他的书也因此一度成为禁书。但是本书在群众中深受喜爱和欢迎,被看作是穷人的“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