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大师黑格尔的美学巨著。商务印书馆于1979年出版。本书分3卷,共100余万字。黑格尔的美学建筑在他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和辩证法的基础上。《美学》第一卷讲美学原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论述他的哲学体系和辩证法。第二卷讲“艺术的各种特殊的类型”,即由美的理念所发展和分化成的各种艺术类型,黑格尔分为3种: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浪漫型艺术。第三卷讲如何用感性因素创造出作品中所形成的各门艺术体系,即美的概念把美表现于艺术作品。黑格尔美学的内容极为丰富,像他的哲学,有完整的体系和严密的逻辑。他认为“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理念就是绝对精神,是最高的真实,又称为“神”、“普遍的力量”、“意蕴”等。黑格尔的全部美学思想都是从这个中心思想生发出来。他认为艺术、宗教和哲学都是表现绝对精神或真实的,三者不同只在于表现的形式。其中艺术表现绝对精神的形式是直接的,它用的是感性事物的具体形象。而每一部成功的作品都是理念的具体的感性显现,都是理性与感性的辩证的统一。黑格尔的理性与感性统一说在美学史上是带有进步性的。在书中各有关章节里,黑格尔又进一步阐述,理性和感性的统一、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个定义的基本内涵。关于艺术美和自然美,他认为艺术美高于自然美,因为艺术作为理性的外在显现,它是无限的、自由的、独立自在的;而自然却是有限世界,它是相对的、没有自由和独立性的。艺术之所以形成不同类型,也正是理念与个别感性形象结合时的差异造成的,故形成不同类型和各类型中不同门类的艺术。黑格尔的《美学》博大精深,内容丰富,对历史上的美学现象,人物等多有论及,并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