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冤录》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无冤录》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元王与(1260~1340)撰。初版于至大元年(1308)问世,是继《洗冤录》、《平冤录》之后的一部法医学专著。旧时该书与《洗冤录》、《平冤录》并称“法家检验三录”。作者曾任盐官案牍,鉴于洗冤、平冤二录互有损益,遂以省部颁发的儒吏考试程式(结案式)为持循之本,分门编类,并结合他自己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检验死伤案件的丰富经验撰成此书。认为洗冤、平冤,终不如无冤,故书取名为《无冤录》。该书元刻本早佚。现存最古的、完整的《无冤录》为明刻本《新刊无冤录》,藏于北京图书馆。此外,清刻沈碧楼丛书本所收《无冤录》也是较好的版本。这两种版本内容完全相同,可以互相证明都是元刻《无冤录》的重刊。该书分上下两卷,内容由3个部分组成。其中,第一部分是王与自己的论著与经验,包括今古验法不同、自缢字义、验尸法物银钗假伪、中毒、辩亲生血属、妇人怀孕死尸、病死罪囚等内容。第二部分是检验伤死的程式,为元代的检验制度,包括尸帐式、尸帐例、尸帐仵作被告人画字、自缢免检、尸伤不明、寒暑变动、初复检验关文式等17项内容。第三部分是根据结案式、洗冤录、平冤录编辑的,基本上为原文引用,并注明出处,包括检验总说、验法、勒死、自缢、刀伤死、刺死、火烧死、冻死、饿死、车碾死、压死、男子作过死等辩验伤死之法及其他各种伤死共43项。该书蜚声中外,影响很大。其主要贡献在于指出了《洗冤录》的一些错误,如将食嗓(食管)说成在气嗓之前,对其死后分娩的地水风火说提出了质疑;介绍了许多元代的检验制度,其中一些是现今难以找到的;最先考证了“滴骨验亲法”的历史;在论银钗试验法、论自缢与勒死的区别上有所创新;是唯一记载重要失传书目《平冤录》(宋末元初赵逸斋以《洗冤集录》为蓝本编辑而成)内容的书籍,该书曾流传于国外,成为朝鲜、日本的检验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