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学》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大师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著。本书于1805——1806年10月写就,次年出版,作者生前本书只出版一次。中文本据汉堡费利克斯·迈纳出版社1952年版译出,由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版)出版,分上下两卷(册),共40万字。上卷除序言、导论外,有甲、乙、丙(甲)3部分共5章,下卷有丙(乙)、丙(丙)、丙(丁)3部分即6、7、8章。上卷前面有译者之一贺麟撰写的导言,可作为阅读本书的指南。
《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庞大哲学体系中的一部分,是他的哲学体系的导言和基础。黑格尔认为精神现象学是研究精神的自我显现的过程,是由普通意识达到绝对意识的过程和阶梯。本书论理艰深,晦涩难懂,为学人共识。黑格尔在本书中论述了精神现象学的目的是从现象去寻求事物的本质,他认为意识在其自我发展或提高的过程中,“作为意识的精神其目的就是要使得它的这个现象和它的本质同一。”书中详细地阐述了意识由现象达到与本质同一的过程,指出本质即表现在现象之中,通过对现象的认识即可把握本质。黑格尔认为认识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是从最初、最简的精神现象即意识开始,通过自我意识异化、外化的艰苦阶段,达到绝对知识或真正的哲学知识的理性高度。《精神现象学》中闪现着思想精华的东西是论述中的辩证的方法和发展的观点。无论从它表示出的意识发展过程,还是从论证的方法来看,全书充满着辩证法的思想。这种辩证法的思想主要表现于书中的“异化”和“自我意识的异化”概念上。马克思曾称“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黑格尔以后的著作中的思想无不可从精神现象学中发现其萌芽,而他的全部哲学体系中合理内核即是他的辩证法思想。由于,他是从绝对精神这一唯心主义立场出发,其理论最终陷入自我矛盾之中。《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最为重要的著作,它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令后人潜心苦索,而得出各自的认识。这也说明这部著作的庞繁精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