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营造法式》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中国古代有关建筑营造之书甚少,宋、清两朝,各刊一部官书,即宋代的《营造法式》和清代雍正十二年(1734)工部颁布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74卷)。

《营造法式》,凡34卷,全书357篇、3555条中,有308篇,3272条是历代工匠相传,经久可行之法,分为释名、各作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5个部分,前有看详和目录各1卷。看详重在说明若干规定和数据,如屋顶坡度曲线的画法,计算材料所用的各种几何形的比例,确定垂直和水平的方法,依不同季节制订劳动日的标准等。第1至第2卷为《总释》和《总例》,考证每一个建筑术语在古代文献中的不同名称和当时通用的名称,以及此书中所用的正式名称,并订出“总例”。第3至第15卷是壕寨、石作、大木作、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等13个工种的制度。第16卷至第25卷,按照各作制度规定各工种的构件劳动定额和计算方法。第26卷至第28卷规定各工种的用料定额,和有关工作质量。第29卷至第34卷为图样,包括当时的测量工具,以及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画作的平面图、断画图、构件详图和各种雕饰与彩画图案。此书为李诫所撰,李诫,字仲明,管城(今河南郑州)人,徽宗时曾任将作少监,他考究群书,集古代营造之大成,于元符三年(1100)撰成此书,初刊于崇宁二年(1103),是北宋政府颁行的管理宫室、坛庙、官署、府第建筑的用书。此书是上述各种建筑的设计、结构、用料和施工的“规范”,故以“法式”称之。书中所述的营造法式,其中的建筑规则较宋辽早期已迥然不同,这是因为宋初禀承唐末五代遗风,结构犹硕健质朴,宋太宗太平兴国(976)以后,至徽宗即位初的百余年间,营造日盛,木造规制渐变,崇宁年间多去前之硕大,易以纤靡,已呈刻意修饰而不重魁伟的趋势。至徽宗末年,政和至宣和间,更是锐意制作,风格尤尚绮丽,此时正是施行《营造法式》之时期,此书堪称古代建筑技术的百科全书,反映了宋代中原地区的建筑技术和艺术水平。

《营造法式》除崇宁二年(1103)初刻本外,还有《粤雅堂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1954年商务印书馆据《万有文库》版重印出版。1929年,中国营造学社成立以后,对此书研究者渐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