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语》简介|介绍|概况
散文篇名。清唐甄作。“室语”意指在家里说的话。此篇选自《潜夫》下篇。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说:“(此书)大略仿《论衡》之体。自心性治术,以至处世淑身之理,无不具列。甄与魏僖友善,故其文格颇相类。然所载多据当时见闻,及友朋酬对之语。”人民教育出版社《古代散文选》说:“文章中提出‘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这个论点,用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加以论证—— ‘杀人而有其布粟者为贼’ (大前提)。 ‘凡为帝王者无不杀天下人而有其布粟’(小前提)。‘所以,凡为帝王者皆贼’(结论)。作者用浅显的合乎逻辑的对话,揭露了历代帝王无不屠杀广大人民而掠夺其财富,语真实而有坚强的说服力。这种思想在封建社会中是有进步意义的。”今人庄正说:“文章对历代帝王屠杀广大人民,掳掠天下财富、占为己有的种种罪行,作了深刻剖析,揭示封建帝王掠夺与剥削的本质。作者为封建社会一官员,敢于把矛头直指最高统治者,把天下人视为神圣不可触犯的帝王,直接了当地斥之为贼,表现了作者具有过人的胆识与民主思想。……作者在文中提出‘尧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矣’,是寄希望于当时帝王也能‘不失其本心’,这表现了作者时代和认识的局限性。显然是受了孟子提出的君主有不忍之心,就可以‘保民而王’的思想影响。”(《古文鉴赏大辞典》)此文通过作者自己与妻妾的对话,用浅显的比喻,揭示了封建专制政治的罪恶。但最后还是寄希望于君主的“不失其本心”,这又表现了作者认识的局限性。文章立意深刻,观点明确,采用形式逻辑三段论法,以论证中心论点,第二段提出:“凡杀人而取其布粟者为贼”为大前提,“三代以后,有天下者无不杀天下人而尽取其布粟”为小前提,由此得出“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的必然结论,论证严密,无懈可击。运用比喻和对比手法,剖析入微,鞭辟入里,深刻地揭露出历代帝王的罪恶本质。在结构上,前半着重论述三代以后的帝王皆为贼,后半着重阐述尧舜的为君之道,而又以食鱼一事贯串之,层次分明,首尾呼应,联系缜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