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生》简介|介绍|概况
小说篇名。选自《列异传》。魏文帝曹丕撰。或以为晋张华撰。言书生谈生,年四十尚无力娶妻。忽夜半有女子,年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主动来与他成就夫妻,后生一儿。婚前曾约:“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两年后,谈生忍受不住,以火照而视之,惟见腰上已生肉,腰下为枯骨,于是酿成悲剧,女子离谈生而去。后知此女是睢阳王之亡女。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说:“魏晋时代门第观念极深,门第不同的男女,根本不通婚姻。本篇描写穷书生谈生与王家女儿的鬼魂恋爱,最后迫使王家不得不承认谈生为女婿,有一定的反封建意义。”刘世德《魏晋南北朝小说选注》说:“在古代小说中,有许多象《谈生》这样的人鬼恋爱的故事。其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女方常被描写为性格善良、坦率,并往往在行动上采取主动的可爱的形象。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里,在婚姻、恋爱问题上,受压迫最深的就是妇女。由于封建礼教的严重束缚,她们生前追求不到婚姻自主的权利,也没有机会过美满的恋爱生活。把生前无法达到的愿望寄托于身后的实现,这其实是当时的人们对于封建婚姻制度的一种消极的反抗。”侯忠义《汉魏六朝小说史》说:“小说写谈生照视的细节,即枯骨生肉的情节,是想象中的真实,是细节描写中的原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