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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道之精微:神明与祖先》释义

道之精微:神明与祖先

《中庸》第十六章

[原文]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1]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2]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3]!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4]:‘神之格思[5],不可度[6]思!矧[7]可射[8]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掩如此夫。”

[注释]

[1]体物:体察万物。

[2]齐(zhāi)明:祭祀之前的斋戒沐浴。齐,同“斋”,斋戒。明,洁净。

[3]洋洋乎:流动充满、舒展飘逸的样子。

[4]此句引自《诗经·大雅·抑》。

[5]格思:来临。思,语气助词,没有实意。

[6]度(duó):揣度,估计。

[7]矧(shěn):何况,况且。

[8]射(yì):厌烦,厌弃。

[译文]

孔子说:“鬼神所具有的德性,可以称得上是盛大了。看不可见,听不可闻,但是却能与世间万物交互而无微不至、无所遗漏,它们可以让天下人斋戒更衣,盛装祭祀。灵气流动,好像在天顶,又好像在你的左右。《抑》中说:‘神的降临,不可揣度,怎么敢有怠慢不敬?’鬼神之事就像中庸之道一样,从不可捉摸的隐微,到功德的显明,都是如此真实无妄而不能被掩盖啊。”

[通解]

包括朱熹在内,后代大部分人认为本章并非是专门讲鬼神之事的玄妙,而是以鬼神那种难以捉摸又无所不在的特点,来比喻中道的隐约微妙:

此一节明鬼神之道,无形而能显着诚信。中庸之道与鬼神之道相似,亦从微至着,不言而自诚也。(孔颖达《礼记正义》)

言鬼神之德,无所不在。能奉承畏敬,则此理昭然。流动充满于上下左右间,此是鬼神阴阳之发现昭着处,盖体物而不遗之验也。(陈淳《北溪大全集·中庸口义》)

读古人书,不能脱离当时的语境来理解。

《礼记》中说:“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左传》讲:“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些句子时常被后人引用。《周礼》讲“以祀礼教敬”,祭祀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涉及“价值”与“信仰”等问题。所以,在古代中国,祭祀始终是国家政治活动里最不可轻视的部分之一。

在商代,祭祀鬼神、占卜吉凶的风气炽烈,可以一次祭祀就把三百头牛扔到江中。从河南安阳的殷墟出土的几万片占卜用的甲骨也可见一斑。商朝人观念里的鬼神,与希腊诸神类似,其形象接近于“人”,有着和人类一样的喜怒哀乐和冲动,因此人民要通过敬畏和大量的祭品来讨好、贿赂鬼神。

进入周代,文明焕然一新。我们看到,一方面祭祀仍然受到极大的重视,《论语》里记孔子:

子之所慎:齐,战,疾。(《论语·述而》)

另一方面,周人已经认识到人本身的重要性,彻底走出了天命鬼神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天”更接近于一种崇高的“理念”,“天”没有自己的私欲,它所希望的就是修德爱民,修德爱民的人就能受到上天的祝福和保佑。所以到了周代,祭祀只是一种表达敬畏的形式,就像孔子说的“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鬼神是不是真实存在、鬼神能不能赏善罚恶并不是最值得纠结的——“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最重要的是平时做好自己,爱护人民。祭祀,是为了让人对于自己所不能理解、不能掌控的那部分世界有所敬畏,遵天道、做善事,而不是狂妄自大。像孔子说: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

就像今天,无论任何宗教,共同点是教人向善向上的。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去害人害己,“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礼记·曲礼下》)。那么无论烧多少香、磕多少头、跪多少“仁波切”,皆是枉然。

◎你迷信吗?

相信看到这个问题,大多数人都会说:我当然不迷信啊。

单讲“迷信”这个词,在今天已经是一个纯粹的贬义词。说到“迷信”,我们理解中直接对应的就是“相信神仙鬼怪”。但从词汇的本义来说,“迷信”是指“对某一些事物迷惘而不知究竟,但又盲目地相信其说”。

21世纪的大部分人确实已经不“迷信”神仙鬼怪了,但是,我们是不是又改去“迷信”别的东西了呢?

你看在建筑工程开始时,要有“奠基”典礼。在远洋出海之前,也会有祈福活动。我们日常生活里的婚丧嫁娶,“讲究”更是繁多。在今天,更常见的“迷信”形式可能是星座、血型、幸运物。如此这些,都是科学所验证不了却被人们所信赖着的东西。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所有人都是有所“迷信”的。

原始社会的人类偶然遇到谷物、遇到火,都认为是神的恩赐;到了铁犁牛耕的时代,人类认识到应当按时节安排耕作,但认为自然灾害是天神的震怒;到了近代,人类认识到灾害是地质或大气的运动,但又开始在茫茫人海中按照星座找男女朋友。

人类的认知水平始终在发展,但我们依然有许多未解之谜。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受到自己这个年代的认知水平、科学水平的局限。古人通过信任鬼神,决断自己难以掌控的事情;今天我们通过信任星座,决定自己难以掌控的事情。所以说,嘲笑古人迷信鬼神并没有实际意义。我们知道鬼与神的虚幻,只因为我们恰好生活在21世纪。和先人们一样,我们依然在紧握自己的“迷信”。

《中庸》第十七章

[原文]

子曰:“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1]之,子孙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诗曰[2]:‘嘉乐[3]君子,宪宪[4]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5]之!’故大德者必受命。”

[注释]

[1]飨(xiǎng):用酒食来祭祀。

[2]此句引自《诗经·大雅·假乐》。

[3]嘉乐:《诗经》原文写作“假乐”,欢乐。

[4]宪宪:《诗经》原文写作“显显”,显着,显明。

[5]申:重申。

[译文]

孔子说:“舜可以称得上是大孝的人了。以德行论他是圣人,以地位论他是天子,以财富论他拥有整个天下。宗庙中祭祀着他,后世子孙继续着他的事业。所有具有大德的人必定会得到他应有的地位、应得的财富、应得的美名与应得的长寿。因此说上天生养万物,是根据其根本而加倍给予。所以种下善因的,便加以栽培;选择邪路的,就彻底颠覆。《假乐》说:‘嘉善高尚的君子,有光明美好的德行。让百姓安居乐业,享受天赐的福禄。上天保佑他为王,这是出自上天的意志!’所以说大德者必将受天命。”

[通解]

本章从舜的孝讲起,说到孝的重要作用。

舜是孔孟所推崇的“孝”的典范,《孟子》中关于舜之孝的讨论很多。又如在民间流传很广的“二十四孝图”,就将舜放在第一的位置,称之为“孝感动天”:

歌川国芳浮世绘《唐土廿四孝·大舜》

虞舜,瞽瞍之子。性至孝。父顽,母@,弟象傲。舜耕于历山,有象为之耕,鸟为之耘。其孝感如此。帝尧闻之,事以九男,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让焉。

《孝经》一开篇就讲如何才是“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爱惜身体,在家时敬爱父母亲人,不让父母忧心;在社会中做出贡献,为父母争光。这样说来,舜确实是“孝”的典范,受到上天护佑。

◎祸福皆自求

接下来说到天生万物之理,根据万物的选择而加倍回报。重点在于我们本身的选择,是做一个“栽者”还是“倾者”:

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孟子·公孙丑上》)

对于可造之材的“栽者”,我们常说“天道酬勤”“天助自助者”,像舜、禹这样的大德之人,最后会获得应有的位置;像夏桀、商纣一样的荒淫失德之人,出身为天子也不免灭亡,已经拥有的也会失去。就如孟子说: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孟子·告子上》)

古时贤能有德的人,自会有功名富贵。而今天的人,选择修德的出发点就是为了以后的名与利,像宋真宗宣扬的那样: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男儿若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

这些“男儿”的“平生志”其实就是良田、美宅、宝马和娇妻。当目标实现了之后,原来用来标榜装饰的道德文章就可以被扔到一边去了。这样的“倾者”,最终不免走向迷失甚至毁灭。

《中庸》第十八章

[原文]

子曰:“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1]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

“武王缵[2]大王[3]、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

“武王末[4]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5]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斯礼也,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6]之丧达乎大夫,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

[注释]

[1]王季:周文王的父亲,名季历。周朝建立后,追封为“王季”。

[2]缵(zuǎn):继承,继续。

[3]大王:即“太王”,王季之父古公父,周朝基业的创立者。建立周朝后,追封为“大王”。

[4]末:暮年,晚年。

[5]追王(wàng):追封为王。王,动词。

[6]期(jī):一整年,一周年。

[译文]

孔子说:“没有忧愁的人大概只有周文王了。在他之前是王季这样的父亲,在他之后是武王这样的儿子。父亲开创了王朝的基业,儿子继承了他的事业。

“武王继承太王、王季、文王的功业,讨伐商纣王,一举夺取了天下,没有失去已有的好名声,而成为了尊贵的天子,执掌天下,享有宗庙中的祭祀,子孙永保周朝的王业。

“在武王晚年接受使命,周公继承和发展了文王、武王的大德,追封古公父、王季为王,又以天子之礼祭祀历代祖先。并将这种礼制在上到诸侯大夫、下至士人庶人的整个社会推行开来。父亲为大夫,儿子为士的,则葬礼采用大夫礼,祭祀用士礼;父亲为士,儿子为大夫的,则葬礼用士礼,祭祀用大夫礼。需要服丧一年的丧制,实行到大夫这一层级。需要服丧三年的丧制,直到天子都要实行。为自己的父母服丧,这一点没有贵贱之别,任何人都是一样的。”

[通解]

本章与下章一起,通过文王、武王、周公的事迹,论述“孝”。

◎忧与乐

文王处在王季与武王之间,父慈子孝,因此说文王是天下最没有忧愁的人。当然因为关系到对于儒家思想的认识问题,后代许多学者非常较真地讨论文王、孔孟、儒者的“忧乐”问题。

孔子在《易传·系辞》中又说文王:“作《易》者,其有忧患乎。”这和本章的“无忧者,其惟文王”其实是不矛盾的。本章强调的是“孝”,文王在自己的家族之内是没有忧愁忧患的。但是文王生当商朝末年,他是商朝的西伯侯。社会混乱,他本人也面临抉择,他所忧患的是天下国家和黎民百姓。如《孟子》中说:

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孟子·离娄下》)

而《荀子》中说:

子路问于孔子曰:“君子亦有忧乎?”孔子曰:“君子其未得也,则乐其意,既已得之,又乐其治,是以有终身之乐,无一日之忧。小人者,其未得也,则忧不得,既已得之,又恐失之,是以有终身之忧,无一日之乐也。”(《荀子·子道》)

君子即使有忧,所忧患的内容,是德行有亏,是有负重托,是大道不行。小人所忧患的,是具体事物的得失。同样是“忧”,但内容不同。儒家关于“忧乐”的讨论,我们此前已经提到过庞朴先生“忧乐圆融”的观点。通过这些,可以让我们更加清醒地对待人生的起伏。我们每个人这一生都不可避免地经历忧患和痛苦,重点在于:是否值得?

◎“壹戎衣”,有天下

关于“壹戎衣”何意,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汉代郑玄等人认为:“‘衣’读如‘殷’,声之误也。齐人言‘殷’声如‘衣’。”——“壹戎衣”就是“壹戎殷”,一举击溃殷商的意思。

唐代孔颖达等人认为,“壹戎衣”是指“一着戎衣”。孔颖达说:“此云‘一’者,以经武王继大王、王季、文王三人之业,一用灭殷,对三人之业为一耳。由三身之业,故一身灭之。”朱熹也说:“壹戎衣,《武成》文,言一着戎衣以伐纣也。”“壹戎衣”强调的是只穿一次战衣,即牧野之战一战便获得胜利。这两种说法是在字词理解上有分歧,所指的都是武王伐纣一事。

孔子曾说: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

虽然武王伐纣,是顺应民心,解救百姓于水火。但诉诸武力就一定会有无辜的人牺牲,《尚书·武成》当中就记载牧野之战“血流漂杵”。所以孔子认为歌颂武王的《武》乐未能如《韶》乐一样达到尽善尽美的高度。

这是与舜、文王相比,武王略有微瑕。但武王顺应了时代的希望,诛杀的是独夫商纣王,成就了周代文明的崛起,这是普通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功业。所以说武王仍然“不失天下之显名”。

◎服丧背后的逻辑

宋代陈淳说:

周公以文、武之意,追尊其先祖,又设为礼法,通行此意于天下。(《北溪大全集·中庸口义》)

武王之后,周公继续了他们的功业。先是将有功业的祖先追尊为王,后又制定了关于祭祀的礼法,将他们推行于天下。“使葬用死者之爵,祭用生者之禄”,这其实隐含了一种“激励机制”:要想自己葬得高贵,就必须要在活着的时候建功立业、有所成就;要想祭祀先人的时候隆重,你自己就要努力上进,为先人争得荣光。反观当下,虽然中国人依然重视葬与祭,但失去了礼法的规范,一些人只是一味地在葬礼上花大价钱,形式花样百出,最终只能凸显内涵上的空洞。

在服丧上,对于旁系亲属的一年之丧,大夫及以下的人需要遵从,诸侯与天子就不需要了。对于父母的三年之丧,则是全天下人都一样的,任何人都不例外。《论语》中多次讲到孔子与弟子讨论服丧时间的问题:

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论语·宪问》)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

子张读到《尚书》中说的“商高宗武丁守丧,三年没有发布政令”时,很困惑:这么长时间没有政令,国家还怎么治理?孔子说:“不仅是高宗,古人都是这样做的。百官三年中听命于冢宰就可以了。”天子、诸侯去服丧,确实会对国家政治治理产生影响,因此旁系亲属的服丧,天子、诸侯这类地位极高的人就可以免去了,这也是为了更广大的百姓着想。有学者将这种情况概括为“亲不敌贵”。

《新定三礼图》中的丧服样式

与此相对的,是“贵不敌亲”:人人皆为父母所生养。三岁之前,我们一点生活自理的能力都没有,时时处处需要父母的关爱照料才能生存。这一点是人所共通的,即使天子、诸侯等地位再尊贵,也还是自己父母的孩子。因此在为父母服丧三年这一点上,所有人都一样。

孔子对樊迟说“孝”就是: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

如果对自己的父母都不服丧,这种人连完整的人格都没有,更不配做天子、诸侯统领天下四方了。所以说周公制定的礼法,兼顾了人的社会属性(“贵”,作为领导者,对社会尽责)与人的天然情感(“亲”,作为人之子女,对亲人尽孝)之间的矛盾,合于中庸之道。

《中庸》第十九章

[原文]

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宗庙之礼,所以序[1]昭穆[2]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3]下为上,所以逮[4]贱也;燕毛[5],所以序齿[6]也。

“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7]如事存,孝之至也。

“郊社之礼[8],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礼、@尝之义[9],治国其如示诸掌乎!”

[注释]

[1]序:序列,排序。

[2]昭穆:宗庙中神主的排列次序。始祖居中,以下父子交替为昭穆,左称昭,右称穆。

[3]旅酬:祭礼完毕后众人一起宴饮中的一种礼节,长辈与晚辈之间互相敬酒。旅,众。酬,以酒相劝。

[4]逮:及,到。

[5]燕毛:祭祀后的宴会中,按照头发的颜色来安排座次。

[6]序齿:以年龄为序。齿,牙齿,引申为人的年龄。

[7]死、亡:刚去世时称为死,已经下葬后称为亡。

[8]郊社之礼:概指祭祀天地鬼神的活动。周代时冬至在南郊祭天称郊,夏至在北郊祭地称社。

[9]@尝之义:概指天子诸侯祭祀先祖的活动。周代时夏季在宗庙祭祖称@,秋季在宗庙祭祖称尝。

[译文]

孔子说:“武王与周公,可以说达到至孝的地步了吧。所谓‘孝’,其实就是善于继承前人的志向,善于承续前人的事业。每当春秋举行祭祀之时,要修葺祖庙,将祖宗所传的重器陈列出来,摆设先人的衣裳,供奉时令的蔬果。宗庙祭祀的礼仪,是用来区分前后辈分的;序列爵位,是用来区分贵贱地位的;安排祭祀中的各种职务,是用来观察子孙们的才能;祭祀仪式后的宴饮中,晚辈向长辈敬酒,是用来表示先祖的祝福一直传达到地位较低的后辈身上;宴饮中按照头发的黑白来排列座次,是用来区分长幼次序的。

“摆上先祖的排位,奉行先祖制定的礼节,奏起先祖时代的音乐,尊重先祖所尊敬的人,爱护先祖所爱的子孙臣民。侍奉死者,就跟他活着时一样;侍奉亡者,就跟他还在时一样,这可以称得上孝的极致了。

“郊社之礼,是用以侍奉上苍的。宗庙之礼,是用来祭祀祖先的。明白了祭祀天地的礼节与四时祭祖的意义,那么治理国家就像看自己手掌中的东西一样清楚了。”

[通解]

本章接续上章,通过武王、周公,进一步讲述“孝”的做法与意义,并总结前三章,完结此一节。另外本章涉及古代祭祀之礼的词汇较多,尤其需要我们先行熟悉贯通文句。

《论语》开篇第二章就讲: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儒家的核心思想“仁”就是将对于父母亲人的天然的仁爱之心推而广之,以这种仁爱去对待全社会。所以说,“孝”是“仁”的起点。儒家认为爱是有等差的,人对熟悉的人的关爱,自然会高于陌生人。当战争发生在自己的家乡,跟战争发生在千万里之外的陌生地方,带给我们的冲击肯定是有所差别的。因此强调“孝”是为人之基,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特点。武王、周公首先是因其“达孝”而被儒家所推崇的。

◎继往与开来

龙应台曾谈到了解历史对于我们今天的意义:

对于历史我是一个非常愚笨的、非常晚熟的学生。四十岁之后,才发觉自己的不足。写《野火》的时候我只看孤立的现象,就是说,沙漠玫瑰放在这里,很丑,我要改变你,因为我要一朵真正芬芳的玫瑰。四十岁之后,发现了历史,知道了沙漠玫瑰一路是怎么过来的,我的兴趣不再是直接的批评,而在于:你给我一个东西、一个事件、一个现象,我希望知道这个事件在更大的坐标里头,横的跟纵的,它到底是在哪一个位置上?在我不知道这个横的跟纵的坐标之前,对不起,我不敢对这个事情批判。(龙应台《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文史哲》)

对普通人来说,了解历史的意义在于看清楚自己在这个世界所处的位置。这个位置不仅是地理上的“我在中国,我的家是北纬多少东经多少”,同时也是时间上的——“我的民族、我的祖先从哪里来?我的后代、我的国家未来可能向哪里去?”而对于自己祖先的尊崇和追忆,就是时时铭记自己血脉的来历、自己的一部家族史。

周公制礼作乐,在我们今天看来或许显得内容复杂繁琐,但在精神上都是为了团结生者,铭记逝者。儒家思想特别强调对于先人志向的继承,这保证了后人铭记祖先的荣光和理想,用值得铭记的伟大事迹来激励自己不断前进。看清楚自己在时间中所处的位置:是一蟹不如一蟹,还是一浪更比一浪高?

儒家经典中有很多这方面的论述:

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礼记·学记》)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论语·子张》)

所谓“继承”,绝不仅仅是“房子、车子、票子”,这些物质换到谁手里都是一样。重要的是继承先人的记忆与梦想,这才是夺不走的财富,也是对逝者最好的纪念——“孝之至也”。对于伟大人物、古圣先贤的纪念,更是超越血脉的,将整个民族凝聚成一个大家庭。这些人的事迹化为整个民族的精神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就像臧克家写给鲁迅先生的《有的人》: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

人民把他摔垮;

给人民作牛马的,

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入石头的,

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

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

他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着的人,

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1949年10月下旬于北京

《论语》中也有与本章最后一句“治国其如示诸掌乎”类似的表达:

或问@之说。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论语·八佾》)

对于这里的“示之掌”,有两种解释。郑玄认为“示”是“置”,治国就像放置在手掌中一样。朱熹认为“示”是“视”,“视之掌,言易见也”。治国就像看自己的手掌一样清楚。这两种说法是在字词理解上有分歧,所指的都是“易如反掌”之意。

◎本节小结

第十六章以鬼神的玄妙形容中道的精微。

第十七章以舜为例,讲述远古圣贤的高妙。第十八、十九章,回顾周王朝之初诸位先圣更新文明、建功立业、制礼作乐的功绩。

第十九章的最后,总结以上的内容。明晓郊社之中敬事鬼神的意义,便对于超出自己认知水平的情况有所敬畏;理解宗庙之中追思祖先的意义,便对过往历史的经验教训有所警醒。

理解了鬼神与祖先对于我们的意义,就是理解了“道之精微”处,也就对于自己所能知能行的极限有了一个把握。我们去改变自己、改变社会国家(修己以安人的“道之广大”处),就在这个限度之内展开。

那么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又该怎样去做?由此便引出了下一部分——“哀公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