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菲利浦·凯德威《风险与效益通常是并存的》

[美国]菲利浦·凯德威

事实上,风险与效益通常是并存的。探查、实验、冒险和创新都隐含着风险,也正是人类发展臻于成功境界的首要推进力。

【演讲词】

事实上,风险与效益通常是并存的。探查、实验、冒险和创新都隐含着风险,也正是人类发展臻于成功境界的首要推进力。

整个社会体系也是如此,为求得进步,它也必须勇于尝试,承担风险。

假若前人缺乏冒险精神,今天就不会有电源、激光光束、飞机、人造卫星,也没有盘尼西林和汽车……成千上万的成果将不可能存在。

试想,如果人们完全针对电力可能造成的人体伤害来看事情,那么公元1882年于纽约建造的第一座发电厂根本不可能会存在。如果有人极力倡言电击的损伤性,今天我们只有借着烛光视物的份了,可是我们知道,烛火也可能引发火灾呀!

因此,社会势必需要承担更多必要的风险。近些年来,为降低各种风险率,制定了许多强制的法规。当然,保护消费产品、清扫环境和维护全民健康是正确之途。然而,若是实施过甚,塑造成为一个没有冒险的世界,我们必将面临重重危机。

譬如,坚决反对改造和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主义必然严重威胁到经济体制的生机。凭借着社会生态学之名,因而使得国家未能完全发展,同时也增加了石油、煤矿开采、输油管和炼油厂建造的成本。

更有甚者,各政府官员致力于根绝各项事务的风险率,使得社会愈发趋于窒息。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中引证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所做的统计数字,全美出产的汉堡包食品必须遵循总计41000条联邦和州立规章、200条法令。我不清楚大家的看法如何,就我个人而言,我希望我所吃的汉堡包不要掺杂太多的政府因素在内。

当然,意欲将风险率降至零指数的政策势必与现实真相相抵触。它必然要枯竭创造力,杜绝创新并彻底破坏现有的企业机械装置,方能达到目的。

【鉴赏】

凯德威的这篇演讲词,尽管比较简短,却是福特公司的经验之谈。它非常精辟地阐述了风险的性质、人们对待风险的不同态度及其可能的后果。

所谓风险,就是指事先很难确定,但却可能发生的危险。风险具有不确定的特点。不确定性意味着,当我们采取某项行动时,该行动将具有多个可能的结果。例如,它可能成功,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也可能失败,即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我们在事前并不能准确地预见其结果到底是哪一个。我们所能做到的顶多是:尽量去估计某个行动的每一种结果的可能性大小,并据此决定是否采取该行动。换句话说,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中,我们必须和只能“冒险”。

菲利浦·凯德威是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总裁。福特汽车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们勇于创新,敢冒风险。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福特公司由于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而陷入困境。为了走出危机,公司领导决定改革,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推行工人参与管理。尽管这项改革措施在一开始时受到大多数管理人员的反对,但公司领导仍然坚定不移地加以贯彻,最后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原来预计至少需要15年时间才能改变面貌,结果只用了5年,利润就超过了规模是其三倍的通用汽车公司。

凯德威认为,风险是客观的,普遍的,它随时随地存在于我们的周围。例如,“电力可能造成人体伤害”,即使是“烛火也可能引发火灾”。总之,一切的“探查、实验、冒险和创新都隐含着风险”。

对待风险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种态度是凯德威本人所持有并竭力宣扬的,即人们“必须勇于尝试,承担风险”,“社会势必需要承担更多必要的风险”。这是因为,冒险是人类进步——或者用凯德威的话说“是人类发展臻于成功境界”的首要推动力。

另一种态度正好相反,它“致力于根绝各项事务的风险率”,“意欲将风险率降至零指数”。凯德威对这种态度的批评是:首先,根绝各种风险率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它“与现实真相相抵触”;其次,根绝各种风险率将“枯竭创造力,杜绝创新并彻底破坏现有的企业机械装置”,“使得社会愈发趋于窒息”,其结果只能是使人类向“原始”的软弱无助的状态倒退,从而将面临更大的危险。

凯德威的看法不仅是关于福特公司不断进取的经验之谈,而且也是对70—80年代期间美国经济实力日趋衰落的弊病的一个诊断。在战后初期,美国的生产率年增长率曾经有过骄人的成绩,最高时几乎达到3%。但好景不长,到60年代末即开始下降,70年代中期,已经下降到60年代的一半以下,80年代初期,更是降到了只有0。2%左右。生产率增长率的下降使得美国的整个经济增长率也落到了日本和西欧许多国家的后面。许多经济学家认为,美国经济走下坡路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政府推行的名目繁多的各种过分降低风险的规章、法令和政策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凯德威举例说,美国的汉堡包所必须遵循的各种联邦和州的规章或法令竟达41200条!这当然会严重阻碍生产的发展。

这篇演讲词尽管很短,还不到1000字,但它有理有据,具有很强的说服力;旁征博引,又有很强的可读性。而且演讲风格直入主题、直率平实,善于运用直陈法、后证法等演讲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