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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将莫邪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中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本篇选自《搜神记》卷十一,原书无题,“干将莫邪”为后人所加,或作“三王墓”。这篇小说是《搜神记》中最优秀、最感人的作品之一,反映了形成期的中国古典小说所达到的思想水平与艺术成就。
小说篇幅不长,内涵却非常深刻。作者讲述了一个荒诞离奇的舍身报仇雪恨的故事,表现了横遭迫害的下层人士至死不屈的抗争精神、矢志不渝的复仇信念、英勇献身的壮烈行为,以及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高贵品质和疾恶如仇、同仇敌忾的豪侠气概,在虚幻神奇的故事中反映了真切的现实内容,传达出平民百姓的心声,激荡着震撼人心的力量。就是这样一个传统的血亲复仇的题材,由于上升到了残暴的统治者与无辜的老百姓尖锐对立的社会政治层面,烘托出压迫者的不仁不义和被压迫者的刻骨仇恨,因而具有极为深刻的政治内涵和认识意义。为此,鲁迅将这个故事改编成小说《铸剑》,将其正义坚定的复仇行为、抵抗强暴的斗争精神、崇高悲壮的美学意义作进一步的渲染、阐发和开掘。
从艺术的角度看,《干将莫邪》也有相当高的造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作者在有限的篇幅里,以极其精炼的笔墨,通过巧妙构思、精心剪裁,完整圆合地叙述了一个跨越约二十年的曲折有致、惊心动魄的故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小说大多篇幅短小,如果不在“精炼”上下功夫,就只能平铺直叙地讲述情节简单的故事,即鲁迅所说的“粗陈梗概”。曹丕的《列异传》也叙述了干将莫邪的故事,全文不超过二百字,情节很简略,由于缺乏必要的交代,长大后的赤立志报仇、侠客决定替赤复仇、赤自割头颅托付侠客,都写得生硬突兀,让人觉得难以理解。干宝本篇将叙述的重点放在莫邪之死和赤的复仇上:三次重复“王怒”二字、三次言及“欲杀”、“必杀”、“杀之”,不嫌繁复,而对赤的长大成人只以极为精炼的“后壮”二字带过,对赤之母亲传述其父死因也惜墨如金;在赤的逃亡过程中自然引出侠客,以赤和侠客的对话以及“自刎”、“捧头及剑”、“立僵”、“尸乃仆”的细节描写,铺叙设计精密杀人计划的过程;侠客向楚王献上赤之头颅后,用头颅久煮不烂、“踔出汤中,踬目大怒”两个带有奇异色彩的细节,引出成功诱杀楚王的情节。这样详略得当的处理,使父子两代人的深仇大恨和不可摧毁的复仇意志的中心意脉贯穿于作品的始终,作品的内在线索十分明晰,故事情节也紧凑严整,形成本篇构思缜密精巧、结构完整合理、内容丰富细腻的特点,突破了丛残小语式的格局。
此外,作者在提炼情节时还特别注意设置悬念,使得故事的发展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干将莫邪奉楚王之命铸剑成功,料定必死无疑,他为何只携雌剑献给楚王?楚王真会杀死他吗?这是第一个悬念。干将莫邪的遗嘱中交代雄剑藏于“南山”,但赤寻剑时却“不见有山”。那么,剑在何处?这是第二个悬念。正当赤日夜思虑刺杀楚王的方案时,楚王却在复仇之梦的提示下做好了防备,并悬赏千金捉拿赤。这样,赤是否有能力刺杀楚王以报血海深仇?他将怎样应对突如其来的变化呢?这是第三个悬念。赤将自己的头颅及雄剑交给侠客后,侠客如何让拥有千兵万甲护卫的楚王死于赤的剑下?他的命运又将如何?这是第四个悬念。随着这一连串的悬念在情节推进的过程中一一解开,小说已避免了平铺直叙的弊端,获得了引人入胜的艺术感染力。
第二,作者在五百字左右的小说里写到五个人,除了干将莫邪之妻的面貌比较模糊外,其余四人虽然谈不上血肉丰满,却也具有鲜明的性格特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志怪小说大多偏重于故事的叙述,人物本身缺乏鲜活的形象特色。但本篇已开始注意把写人,特别是刻画的人物性格放到重要的地位,主要人物都显示出各不相同的性格特点:
干将莫邪聪颖机智,沉稳坚定。他铸成了举世无双的雌雄宝剑,也预见到自己献剑以后必死无疑的可悲命运,说明他既是一位心灵手巧的铸剑高手,又是一个阅历丰富、思想深刻、能够敏锐洞察世事的智者。他清醒地意识到楚王凶暴残忍的本性,但秉承传统的受命于王而当忠实于王的赤胆忠心,他临危不惧,勇敢地正视危险的处境,宁愿为自己的服从和忠诚付出生命的代价,赢得刚正不屈的声名。他又不逆来顺受地接受命运,而是镇定自若地埋藏雄剑,交代遗嘱,留下报仇的有力武器,传续复仇的坚定意志,为儿子的反击奠定正义的基石。
赤意志顽强,刚毅勇猛。他继承父亲的遗志,凭借智慧解开谜团,找到了雄剑。于是,他日思夜想,图谋为父报仇。他短暂的一生就是为了复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在被楚王悬赏追捕而逃亡山林时,他坚定不移,为不能手刃仇敌而悲歌当哭,痛彻心扉;在听到侠客愿意替他复仇后,他视死如归,毫不迟疑地自割头颅、献上宝剑,“听到”侠客承诺决不辜负他的期望后,僵立的身体才跌倒在地;“看到”楚王依旧活着,他顽强抗争,死不腐烂,还跳出汤锅,瞋目怒视楚王,引诱仇敌受骗被杀。
侠客扶危济难,智勇双全。他原本与赤是陌路之人,与楚王也并无冤仇,但山中的一次偶遇,使他得悉干将莫邪与赤的遭遇。出于义愤,他挺身而出,当即许诺:替赤复仇。想到楚王的悬赏,他已成竹在胸,构想了成熟的复仇计划,并在得到赤的头颅和宝剑后,再次郑重承诺不辜负死者的期望。实际上,他此时已经作好了为此献身的准备,义无反顾地去践行自己的誓言,这正是侠义精神的体现。最后,他利用楚王得意、放松的心理,巧妙地将他诱骗到汤锅边,砍下他的人头,然后从容引剑,自断己头。
楚王凶残暴戾,恣睢愚钝。干将莫邪为他精心铸剑,他不但不予奖赏,反而残忍地杀害了他,埋下仇恨的种子;梦中得知赤决意报仇,他悬赏千金追杀,奠定了正义复仇的性质。这些都暴露了他的凶残暴戾,而他的恣睢愚钝表现在:见侠客手提赤之人头就大喜过望,对诱杀之计毫无察觉;侠客说勇士之头要用“汤镬”来煮,他落入圈套而言听计从;侠客骗他亲自去锅里探视,头颅才会腐烂,他竟毫无觉察,结果自己的头也落入汤镬。作者只在开头、中间和结尾写到这个人物,用笔不多,却也真切。
作者主要通过对话和细节描写来塑造人物形象。干将莫邪的性格是在他与妻子的对话中完成的,铸剑的精心、对楚王的认识和自身命运的预见、雄剑所藏之处、复仇的遗愿都包含在简短的话语中;侠客和赤的性格也在对话中表现出来,“为子报之”体现了侠客甘于为正义献身的浩然正气,“幸甚”表露了赤不在乎自身性命、为得到报仇之人而无比欣慰的心情。作品的几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一是藏剑隐语“剑在其背”之“背”字隐射北堂,赤在堂屋柱子的背面找到雄剑;楚王梦中所见之人“眉间广尺”之“尺”与“赤”谐音,暗指报仇的人是赤,故而有后面的追杀。二是赤听从侠客之计自刎后,两手捧头及剑给侠客,身体直立不倒,仿佛仍有一些疑虑;侠客对赤的心理似乎非常理解,说出“不负子也”以使赤安心赴黄泉;话一出口,赤的身体就像如释重负一般扑倒在地,强烈地突出了赤的复仇意志。三是楚王未死,赤之头煮了“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这个带有奇异色彩的细节虽然有悖于生活真实,却真实表现了赤对楚王死不瞑目的刻骨仇恨,渲染了他至死不移的复仇意志。四是楚王、侠客之头相继落入汤镬中,于是“三首俱烂,不可识别”,这一类似“黑色幽默”的细节充分表现了对暴君的高度蔑视和对侠义人物的由衷的敬仰。
王子猷夜雪访戴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仿偟,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本篇选自《世说新语》中的《任诞》篇,是着重通过记叙行为、言语来表现人物思想性格的作品。
小说记载东晋名士王羲之的儿子王子猷,于某一大雪之夜突发奇想,从山阴(今浙江绍兴)乘船前往剡(今浙江嵊县)拜访朋友戴逵。但是,在到达戴家门口时,他竟然止步回转,兴尽回家了。
王子猷一心想与戴逵赏雪吟诗、把酒言欢,于是不顾辛劳,连夜奔波一百余里,到达目的地就满足了心愿,连朋友家的门都不敲一下,就兴致冲冲地踏上返程之路,这样的事情在一般人看来,确实是难以理解的。实际上,这个故事是魏晋文人脱略行迹、注重内心体验的一种典型反映。他们不执着于要达到一个具体的目的,兴致既来,就立即动身赏玩或造访,兴致去了,则悠悠然地返回,没有任何遗憾。这种行事准则表现了魏晋士人率直任性的人生态度和文化趣味,是当时的人们所推崇的任由情兴、不拘礼法、逍遥放达的精神写照。所以,不仅是王子猷有这样的表现,许多魏晋士人的行为也与他如出一辙。如《任诞》篇讲述的另一个故事:“刘尹云:孙承公狂士,每至一处,赏玩累日,或回至半路却返。”孙承公的赏山玩水与王子猷的雪夜访戴可谓异曲同工。
魏晋时大量出现这种任诞放浪的行为,与士人生活中的困顿、失意和思想上的压抑、苦闷密切相关。人们可以看到不少醉生梦死、放浪形骸、借酒浇愁的放荡疏狂行为,诸如阮籍醉卧妇邻之侧,刘伶大吃敬神的酒肉、肆意在家中裸奔等,作者将它们统统归入“任诞”之类,以示反对的态度,本篇王子猷的行为亦在此列。但王子猷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的任情放达,不同于单纯的纵酒、裸形,并非消极、颓废的人生观的表现,反而有颇为高雅的趣味:户外白雪皑皑,静寂清旷;室内暖意融融,美酒香醇;推窗远眺,皓月当空,晶莹澄澈。茫茫的雪野、清冷的月色、静谧的夜晚牵扯着王子猷的情怀,他举杯邀月饮,低吟伴清辉:“策杖招隐士,荒涂横古今。岩穴无结构,丘中有鸣琴。白云停阴岗,丹葩濯阳林。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读之起徘徊,心绪飘飞远,情思牵友人:诗中的隐士不就是那孤高洒脱、气韵高洁的戴逵吗?若能与他当窗对饮,漫话古今,唱和诗词,岂不是天下难得的一桩美事?事不宜迟,他当即命人备舟寻友,汩汩江水悠荡着急切、兴奋、期盼的心情,飞雪、明月、清流编织出浪漫诗意的图景,诗情、酒趣、友谊幻化成自由雅致的闲情逸趣。这些纷至沓来的美妙景象一夜相随,动人心魂,使他的情致得到极大的满足。故而,当清晨到来时,王子猷探访戴逵的初衷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做出了在一般人看来十分怪异的“造门不前而返”的行为。“何必见戴”的反问传达出一个不拘矩度、任情率意、卓荦不羁的士人挥洒自如的情状和心态,实际上表现了他不为礼法所制约的洒脱和不为世俗所困扰的放达。这是一种来自心底的真性情,一种蕴涵高雅、令人艳羡的文人情致。
可见,本篇成为魏晋名士潇洒言行佳话的记录,是一篇洋溢着个性和风流的性情小说。
作为小说,本篇不足百字,但是,情节完整,脉络明晰,人物生动。首句即点出故事的人物和地点,继而交代事情起因于主人公在夜晚酣睡觉醒,接着叙述由独自邀月对酒、赏雪吟诗到兴致骤起、意欲访友的经过,最后交待经历百余里的路程造门不访、兴尽而归的结果。文词极为简约,叙述干净利落。同时,作者采用遗貌取神的方法写人,捕捉人物气韵生动的动作和带有灵性的谈锋,寥寥数语,便形神毕现地描摹出人物率真自然、高蹈飘逸的精神风貌。如王子猷去拜访戴逵,至门而不入,微妙地透露出名士那种无所依傍、孤傲自赏的时尚风度。又如王子猷回答他人询问的简短话语,传达出言说者渊雅玄远的情味和气度。文学贵有滋味,有时叙述不必太多,这样才耐人咀嚼,令人回味无穷,这是本篇的魅力所在。
本篇在艺术上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情景交融以及从中传达出的神妙意蕴。小说开篇着笔于雪景和月色,营造出萧寒、淡雅、寂寥的氛围,激起士人纵酒放欢、啸咏歌吟的情趣;接着的划舟夜行是由景而生的情趣的进一步升华,为自然美景装点上艳丽的一笔;最后,皎然的雪光失去了夜色的笼罩,辉映的月色在晨光中消失,兴致也随之散去。情和景密切交融,相互生发。从更宽广的视野和更深刻的角度看,《世说新语》被视为魏晋南北朝时期集中体现自然山水意识的一部小说,但它并不是用浓墨重彩来描绘山水景象的外在形态,而是像宋元时期的文人画那样,借山水景象抒写胸间的逸气。本篇就是较为典型的一篇:王子猷在雪色皎然的江流中经宿行舟,造门而不入,以为与人和人之间的酬对交往相较,人和自然山水的情感交流有更胜一筹的精神享受,在强调自我中表现了随任个性的潇洒,意即人应当随任自然,不必故作姿态。《世说新语》中的不少作品都带着读者走进淡远的山林水流,怡山悦水,给人疏离功利的赏心悦目的审美感悟。哪怕体现帝王的声誉,也不在于其具有雄才大略,而要看他能否在山水之间引发生活的情趣。从这一角度审读本篇,自然可以关注到它清旷的气息和动人的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