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氏*》简介|鉴赏
志怪小说。见北齐颜之推撰《冤魂志》(又称《还魂志》)。
这是一篇揭露封建统治者欺压人民罪恶的小说。与《冤魂志》中《徐铁臼》篇的徐铁臼相同,弘氏也是一个屈死的鬼魂。但他并非死于后母的棍棒,而是因遭官吏诬陷,被无端整治而死。弘氏本有一个好端端的家庭,他“家甚富厚”,又与亲族共同经商, “经年营得一筏,可长千步,材木壮丽,世所稀有。”不料此筏被南津校尉孟少卿看中,于是乎祸从天降,弘氏顷刻之间由良民变成罪犯。孟少卿作为封建统治的爪牙,对百姓自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弘氏用于买卖的“衣裳缯綵”,被“诬以涉道劫掠所得”;他的穿戴服用,又被指控为“造作过制,非商贾所宜”,于是弘氏被“结正处死,没入其材”。这种公开抢掠,无罪加害,草菅人命,制造冤狱,此类官吏与虎狼何似!作者于此不仅控诉了封建统治者及其爪牙欺压人民的残暴行径,而且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封建最高统治者。原来弘氏见害,并不单单是孟少卿图财害命,乃是他为迎合皇帝的旨意而制造的一起人命案。时“梁武帝欲为文皇帝陵上起寺,未有佳材,宣意有司,使加采访。”孟少卿这个忠实奴才,为效命皇帝,以便将来邀功请赏、加官进爵,自然要拼命搜刮地方,并不惜以苍生之血浸染官袍。而对弘氏的判决上奏皇帝后,竟然获准施行。可怜的弘氏遂成为封建社会黑暗专制制度的刀下冤鬼。
但是,弘氏无辜罹难,岂能吞声!当他自知性命难保之时,即已作好复仇的准备。 “弘氏临刑之日敕其妻子,可以黄纸笔墨置棺中。死而有知,必当陈诉。又书少卿姓名数十,吞之。”与徐铁臼不同,弘氏没有在仇人面前痛斥叫骂,发誓立言;作者也没有具体描写他的复仇行为,勾画一个令人痛快淋漓的场面,而是直接写出了弘氏复仇之后的结果。这样设计,符合弘氏深沉、稳重的性格。 “经月,少卿端坐,便见弘来。”他是不声不响地出现在仇人面前的,而其仇其恨尽在无言中了,我们似乎看见他眼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孟少卿“初犹避捍,后乃款服。但言乞恩,呕血而死。”此后,随着弘氏的出现, “凡诸狱官及主书舍人,随此狱事署奏者,以次殂殁,未及一年,零落皆尽。”这就是谋害无辜、制造冤魂的贪官污吏的下场。而被他们搜刮上去孝敬皇帝的不义之“材”,也未能成其好事, “其寺营构始讫,天火烧之,略无纤芥。”弘氏不露声色的复仇之举,既让直接的仇人得到报应,也让更高的造恶者付出了代价。末一句:“所埋柱木,亦入地成灰。”写得极为深沉有力,不仅表现了人民对为虐甚深的统治者的极端仇恨,而且反映了被压迫者复仇的彻底、无情。
《弘氏》之作,虽有宣扬佛家“惩恶”、 “报验”之意,但其本身对封建社会的深刻暴露,已使它的思想性大大超越了作者的主观意愿,从而产生了较高的认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