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儿重旺曹家庄》简介|鉴赏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见《警世通言》第三十一卷。
曹可成用五百两银子,从妓院赎回赵春儿,但他很快耗尽家财。赵春儿取百金相助,又被很快挥霍。他难于启口再借,在艰难困厄中度日。三年服满,春儿不忘旧情,与之结成夫妇。她拿出三百两银子,让丈夫经商,又被哄骗。春儿把家私全交给曹可成,不到一年,坐吃山空。十五年后,他和殷盛邂逅相遇,欲买官求富。春儿经过试探认定丈夫已有悔改,即取出多年绩麻的积蓄,选了泉州府经历,后升广东潮州府通判,夫妇衣锦还乡。
“又仗红颜再起家”,小说通过曹可成由穷变富的故事,赞扬了赵春儿助夫成家的美德。“入话”列举梁夫人,李亚仙说: “有志妇人,胜如男子”;结尾盛称赵春儿“如此红颜千古少”,和传统的视妇女为“尤物”、 “祸水”的观点不同,表明了作者进步的妇女观。
小说还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社会现实的黑暗,例如,买官制度等。曹可成做官三年, “宦资约有数千金”,大多是从人民处搜刮来的。有了钱,大肆挥霍,乃至倾家荡产,是贵族浮绔弟子的特征,曹可成正是这样的典型。然而,他在赵春儿的帮助下,改过从善,体现了当时市民群众的道德伦理观念。
赵春儿,是小说刻划得最为成功的艺术形象。她很有心计,在丈夫落难时,慷慨解囊,但他不知“稼穑艰难”,且放任他去。在困难时,与他结婚,表现出高尚的美德。明知丈夫会败家,仍将全部家私相托,有难得的妇人亮节。尤其是十五年绩麻所蓄千金,足见其精神。小说在丝丝入扣的情节描写中,展现了赵春儿的鲜明性格,有较强的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