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字记》简介|鉴赏
宋代小说家话本。作者不详。明洪楩编刊《六十家小说》中收入此篇,今见于新编《清平山堂话本》。一般据篇中叙述口气认为是宋代话本。
故事叙:宋仁宗时,离东京汴梁城三十里的老儿村,住着刘添祥、刘添瑞兄弟二人。有一年遭受天灾,刘添瑞带妻儿去外乡逃荒,临走前与其兄订立合同文书,证明他的产业。二年后,添瑞夫妇病死于异乡,儿子安住由别人抚养。十五年后安住携带父母的骨殖回乡。这时刘添祥已继娶王氏为妻,王氏为了侵吞田产,不认安住。安住在开封尹包拯那里告状,包公据合同文字判决财产,并使添祥认安住为侄,合家团圆。
有关包公断案的故事,在民间非常流行,这篇话本是反映这一题材的较早的作品。文字风格朴素,人物的描写和情节的安排都颇简单,篇末尚有“话本说彻,权作散场”的早期说话用语。作品写包公审理案子的过程很平淡——将合同文书取来对勘,案情便水落石出,这远不如后来许多包公断案的描写来得更复杂。如现存元杂剧有一本无名氏作的《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字》,内容与话本基本相同,剧本写刘天祥的老婆抵赖说不曾见过合同文字,包公用智让她交出文书。这审案的过程增加了话本所没有的细节,除描写包公的公正之外,更突出他的智慧。明凌濛初《拍案惊奇》中有《张员外义抚螟蛉子,包龙图智赚合同文》一篇,内容与话本相似。
小说的思想内容还重在表彰刘安住的“孝义”,他对王氏不计前怨,宁愿代为受杖,由此得到朝廷的褒赏,被授为陈留县尹。这宣扬了封建伦理道德的合理与完美,表现了历史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