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温庭筠《南歌子·手里金鹦鹉》原文赏析

(唐)温庭筠

南歌子·手里金鹦鹉

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偷眼暗形相。不如从嫁与,作鸳鸯。

 

清人刘熙载在《艺概·词曲概》中说温庭筠的词“精妙绝人,然类不出乎绮怨”。温庭筠的词确实以写闺怨为主,风格也大多绮艳秾密。但这首《南歌子》的风格却与他的大多数词作不同。

起首两句写了一个贵公子的举止穿着。他手里擎着美丽的鹦鹉(鹦鹉羽毛有赤色、黄色的,故呼为金鹦鹉),身上穿着胸前绣有凤凰的华美衣服。写神情举止只写手中的鹦鹉,写穿着打扮中写胸前绣的凤凰,没有详细的描述,只是选取了两个有代表性的细节,用短短十个字便将这个公子的风流倜傥与阔绰气派显示了出来,可谓“以少总多,情貌无遗”了。第三句转而写边上一位少女的举动,她正偷偷地从一旁观察打量这个贵公子。读到这一句,我们才明白,原来前两句作者是站在这个少女的角度去写公子,鹦鹉凤凰云云,正是这少女“偷眼暗形相”时所见。显然,前两句所显示的公子的潇洒气派已使这个少女心驰神往了,于是爱慕之情顿生。然而少女毕竟害羞些,故端详打量又不免偷偷地,著一“偷”字、一“暗”字,将少女的爱慕之心和几分羞怯活脱脱地表现了出来。不过羞怯归羞怯,反复打量思考之后,这位少女还是很快作出了决定:“不如从嫁与,作鸳鸯”。初看,对她的这一大胆决定不免惊讶,细想,却也合情合理。公子既如此气派,必然会令情窦初开的少女心向往之。少女虽然害羞,但对爱情的向往会使她不顾一切,何况“偷眼暗形相”说明她已按自己的标准权衡过了,虽然难免让旁人觉得过于草率,然而如此一见钟情正符合天真烂漫少女的心理,情真语真,了无半点矫揉造作,这真是民间女子的本色。

词中写到了三种鸟:鹦鹉、凤凰和鸳鸯。这三种鸟在词中具体所指不同,但作用却是一致的。它们揭示了少女的心理活动过程,从活的鹦鹉,绣的凤凰看出了意中人的气派,由此产生爱慕之心,于是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象征爱情的鸟类——鸳鸯。从形象到心理活动和心理活动的形象化,整个过程巧妙连贯而又浑然无迹。此外,词的语言也较清新浅近,不象温庭筠有些词那样堆锦垛秀,风格较接近敦煌民间曲子词,可见温庭筠作为杰出的词人,其艺术表现手法也是多种多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