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秋虫的地方·叶圣陶》全文与读后感赏析

没有秋虫的地方

叶圣陶

阶前看不见一茎绿草,窗外望不见一只蝴蝶,谁说是鹁鸽箱里的生活,鹁鸽未必这样趣味干燥呢。秋天来了,记忆就轻轻提示道:“凄凄切切的秋虫又要响起来了。”可是一点影响也没有,邻舍儿啼人闹,弦歌杂作的深夜,街上轮震石响,邪许并起的清晨,无论你靠着枕儿听,凭着窗沿听,甚至贴着墙角听,总听不到一丝的秋虫的声息。并不是被那些欢乐的劳困的宏大的清亮的声音淹没了,以致听不出来,乃是这里本没有秋虫这东西。呵,不容留秋虫的地方!秋虫所不屑留的地方!

若是在鄙野的乡间,这时令满耳是虫声了。白天与夜间一样地安闲;一切人物或动或静,都有自得之趣;嫩暖的阳光或者轻淡的云影覆盖在场上,到夜呢,明耀的星月或者徐缓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唯一的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虫儿们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曾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他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那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虽然这些虫声会引起劳人的感叹,秋士的伤怀,独客的微喟,思妇的低泣;但是这正是无上的美的境界,绝好的自然诗篇,不独是旁人最欢喜吟味的,就是当境者也感受一种酸酸的麻麻的味道,这种味道在一方面是非常隽永的。

大概我们所蕲求的不在于某种味道,只要时时有点儿味道尝尝,就自诩为生活不空虚了。假若这味道是甜美的,我们固然含着笑意来体味它;若是酸苦的,我们也要皱着眉头来辨尝它;这总比淡漠无味胜过百倍。我们以为最难堪而亟欲逃避的,惟有这一个淡漠无味!

所以心如槁木不如工愁多感,迷蒙的醒不如热烈的梦,一口苦水胜于一盏白汤,一场痛哭胜于哀乐两忘。但这里并不是说愉快乐观是要不得的,清健的醒是不须求的,甜汤是罪恶的,狂笑是魔道的。这里只说有味总比淡漠远胜罢了。

所以虫声终于是足系恋念的东西。又况劳人、秋士、独客、思妇以外还有无量的人,他们当然也是酷嗜味道的,当这凉意微逗的时候,谁能不忆起那妙美的秋之音乐?

可是没有,绝对没有!井底似的庭院,铅色的水门汀地,秋虫早已避去惟恐不速了。而我们没有它们的翅膀与大腿,不能飞又不能跳,还是死守在这里。想到“井底”与“铅色”,觉得象征的意味丰富极了。

 

一九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作

 

叶圣陶离开苏州远郊到上海商务印书馆当编辑已有两年了,但他依然深深地留恋着那乡间的生活。他在1923年创作的《没有秋虫的地方》一文,以秋虫为切入点,借物抒情,所谱写的正是一曲思乡之歌。

在作者笔下,秋日的乡间,白天可见嫩暖的阳光、轻淡的云影,夜间则有明耀的星月、徐缓的凉风,这一切总是一样的安闲,各有自得之趣,此景此情,该是诗人骚客吟诵的题材、丹青高手笔下的画图了。确实,自古以来咏秋、伤秋的传世之作代有所出,而叶圣陶则以精致、简练的语言写出了他心中的秋的境界,写出了萦绕于他耳畔的秋虫合奏的美妙音乐。

那是怎样的天籁啊!“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曾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他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那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这记忆中的虫声叩动着作者的心弦,他的思绪飞回到他所熟悉的水乡去了;他也许还怀念起他所任教的吴县第五高等小学的同事和学生了吧。在那满耳唧唧虫声的地方,有他眷恋的大自然的情趣和淳朴的乡村生活。可是自己目前所处的周围环境中,或儿啼人闹、弦歌杂作,或轮震石响、邪许并起,“总听不到一丝秋虫的声息”。困守于都市井底似的庭院,居住在铅色的水门汀地上,在如此令人窒息的地方,忆及充满勃勃生气的乡间,两相对比之下,作者那一腔思乡之情更是何等地浓烈啊!

作者的这种情感,似乎和以往那种“秋士的伤怀”相去不远,但透过文中耐人寻味的议论,我们又会觉得他与古之秋士的感慨有所不同。无奈地守在都市这“不容留秋虫的地方!秋虫所不屑留的地方”,作者心潮难平;然而他却还是紧锁眉头辨尝着因生活环境变迁而来的酸苦或悲愁,因为在他看来,“这总比淡漠无味胜过百倍。我们以为最难堪而亟欲逃避的,惟有这一个淡漠无味!”作者所神往的,岂止是绿草茵茵、蝴蝶翩翩的大自然,岂止是清风明月、满耳虫声的秋光呢!他所深切怀念的,更有那浓浓的乡情和亲情,那人间最宝贵的情感的交流!这才是《没有秋虫的地方》一文深层寓意之所在。

本文以其声情并茂、真切感人的描写和议论打动读者,而其文字的音乐性则又进一步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特别是文中运用了一些对句(如“阶前看不见一茎绿草,窗外望不见一只蝴蝶”)、排比(如“劳人的感叹,秋士的伤怀,独客的微喟,思妇的低泣”),并穿插了若干韵脚(如“心如槁木不如工愁多感,迷蒙的醒不如热烈的梦,一口苦水胜于一盏白汤,一场痛哭胜于哀乐两忘”中的“梦”、“汤”、“忘”)。捧读此文,会体味到那真如唧唧虫声一样美妙。叶圣陶在《读〈石榴花〉》中说过:“好文章的条件当然多,而节奏韵味是其中必不可缺的一个。”《没有秋虫的地方》当是一个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