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飞去了·闻捷》全文与读后感赏析
夜莺飞去了,
带走迷人的歌声;
年轻人走了,
眼睛传出留恋的心情。
夜莺飞向天边,
天边有秀丽的白桦林;
年轻人翻过天山,
那里是金色的石油城。
夜莺飞向天空,
回头张望另一只夜莺;
年轻人爬上油塔,
从彩霞中了望心上的人。
夜莺怀念吐鲁番,
这里的葡萄甜、泉水清;
年轻人热爱故乡,
故乡的姑娘美丽又多情。
夜莺还会飞来的,
那时候春天第二次降临;
年轻人也要回来的,
当他成为一个真正矿工。
1952年—1954年
乌鲁木齐—北京
和故乡恋人离别,这是一个古老的诗题,《夜莺飞去了》却唱出了时代的新意,它以回环的调子吟唱了一对边疆男女青年的爱情,虽不曲折,却很动人;看似平常,却闪射着时代的光彩。一位男青年,到了天山那边“金色的石油城”,可他对故乡和姑娘仍是难舍难分,“从彩霞中了望心上人”。为了姑娘和油田,为了恋情和人生,他立下誓言:还“要回来的”,——当“春天第二次降临”,当“他成为一个真正矿工”。像闻捷这时期大多数抒情诗一样,此诗唱出了五十年代青年心中充满时代理想和价值的爱、信念和意志。正如诗人力扬所说:“歌唱的是……以劳动为最高选择标准的爱情:是有着崇高道德原则的爱情”,表现了时代青年美丽而宽广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们在新时代风发的意气和蓬勃的精神状态。当然,诗中的思想情感,今天看来不免感到过于简单和天真,但这首诗,诗歌对于当时青年的心态,时代的风尚的把握还是迅捷独特和准确的。
回到诗歌本文,只要不停留在简单的演绎上,那么,即使主题较为稚弱、浅显,也会被诗歌清新、朴素、略带吟唱味的民歌风所弥补、平衡。对这种自然、质朴的诗风作一些追踪考查,不难看出,诗歌分明流淌着中国古老民歌——《诗经》中“风”诗的韵味和气息。
全诗五节,围绕“走”这个动作,有一条清晰、完整的叙事线索。只要把五节中各节的第三句连起来:“年轻人走了”——“翻过天山”,——“爬上油塔”——他“热爱故乡”——“要回来的”。这条叙事线就立刻清楚地显现出来。诗人以这条线索为骨架和依托,在诗的第一、三、五节描绘了“年轻人”心理和情感的发展变化,组成了“离别”——“怀念”——“立誓”的情节,显得精致巧妙,不落俗套,具有浓郁的抒情意味。
同样巧妙的是,倘把全诗五节的一、二句连起来,就绘出了一只活泼而多情的夜莺,而“夜莺”和“年轻人”这两个形象又在各节一一对应;“夜莺飞去”——“年轻人走了”;“夜莺怀念吐鲁番”——“年轻人热爱故乡”;“夜莺还会飞来”——“年轻人也要回来”……两个形象,何等相似! 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相映相衬;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相谐相随。夜莺是年轻人在天上的象征,年轻人是夜莺在地下的身影。很明显,诗歌以夜莺形象比喻年轻人;先言夜莺以引起所咏的年轻人。“夜莺形象”是比又是兴。在语气起兴上,它引起年轻人形象。自然而轻快;在语意形象上,它象征年轻人,和谐又美丽;在情节上,它和年轻人组成虚实相映的双线结构,而且,它和“白桦林”、“天空”组成自然环境,给“年轻人”形象托出了美的意境和氛围。
由于比兴的巧妙运用;又由于各节句式、长短的大体对称(一三句较短,二四句较长),这样,诗歌在排列上整齐有序,声韵上复沓回旋,具有显著的音乐美。
《夜莺飞去了》这首吸取古典诗歌营养的抒情诗,就像一支优美的小夜曲,拨人心弦,像一掬甘凉的清泉,沁人心田,它具有持久的艺术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