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首同所归 孙秀 潘岳 石崇》

孙秀为小史给岳,而狡黠自喜。岳恶其为人,数挞辱之,秀常衔忿。及赵王伦辅政,秀为中书令。岳于省内谓秀曰:“孙令犹忆畴昔周旋不?”答曰:“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岳于是自知不免。俄而秀遂诬岳及石崇、欧阳建谋奉淮南王允、齐王冏为乱,诛之,夷三族。岳将诣市,与母别曰:“负阿母!”初被收,俱不相知,石崇已送在市,岳后至,崇谓之曰:“安仁,卿亦复尔邪!”岳曰:“可谓‘白首同所归。’”岳《金谷诗》云:“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乃成其谶。 ○《晋书·潘岳传》 事亦见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仇隙》。

[述要] 赵王伦的心腹孙秀早年在潘岳(字安仁)手下当侍僮,为人狡猾诡诈,沾沾自喜。潘厌恶他的为人,几次鞭打羞辱他,孙怀恨在心。等到赵王伦辅政,孙当了中书令。潘在中书省内对孙说:“孙令还记得当年的事情吗?”孙秀引用《诗经》回答说:“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潘于是自知难免于祸。不久孙就诬陷潘和石崇、欧阳建阴谋拥戴淮南王司马允、齐王司马冏叛乱,杀了他们,并灭三族。潘将被押往东市受刑时,与母亲诀别,想到母亲当初劝他知足的话,深感有愧,说:“辜负连累了母亲!”潘等刚被捕时,互相不知情况,石先被送往东市,潘后到,石对他说:“安仁,你也来了吗?”潘说:“可谓‘白首同所归。’”潘以前在石的金谷园集会上写过一首《金谷诗》,其中有二句道:“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想不到成了谶语。

[按语] 潘岳《金谷集作诗》见《文选》卷二○。

[事主档案] 孙秀(?—301) 西晋琅邪(治今山东临沂北)人。初为本郡吏,后为赵王伦心腹。永康元年(300),谗贾后杀愍怀太子。阴谋拥伦篡位。伦执政,使为中书令。及伦篡位,迁侍中、中书监、骠骑将军。因隙嫌,诬杀石崇、潘岳、欧阳建等。永宁元年(301),齐王冏等起兵讨伦,左卫将军王舆等帅兵入宫杀之。

石崇(249—300) 西晋渤海南皮(今河北南皮东北)人。字季伦。初为修武令,累迁至侍中。永熙元年(290),出为荆州刺史,以劫掠客商致巨富。八王之乱时,与齐王冏结党,为赵王伦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