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人瑞,字若采,圣叹其法号也……好评解稗官词曲,手眼独出。初批《水浒传》行世,昆山归元恭庄见之曰:“此倡乱之书也!”继又批《西厢记》行世,元恭见之又曰:“此诲淫之书也!”顾一时学者,爱读圣叹书,几于家置一编。而圣叹亦自负其才,益肆言无忌,遂陷于难,时顺治十八年也。初,大行皇帝遗诏至苏,巡抚以下大临府治。诸生从而讦吴县令不法事,巡抚朱国治方昵令,于是诸生被系者五人。翌日,诸生群哭于文庙,复逮系至十三人,俱劾大不敬,而圣叹与焉……及狱具,圣叹与十七人俱傅会逆案坐斩,家产籍没入官。闻圣叹将死,大叹诧曰:“断头,至痛也;籍家,至惨也。而圣叹以不意得之,大奇!”于是一笑受刑。 ○清·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三。 事亦见清·毛祥麟《墨余录》卷一。
[述要] 金圣叹好评稗史词曲,往往独具见识。最先批注的《水浒》流行于世时,归庄(字元恭)见到后说:“这是倡乱之书!”金后来批注的《西厢记》问世,归又说:“这是诲淫之书!”当时学者均爱读金氏批注过的书,差不多家家都有。金亦恃才傲物,更加放言无忌,终至罹难。顺治十八年,皇帝遗诏到江苏,大小地方官员云集苏州。吴县的秀才们随之而至,状告知县违法之事,而巡抚朱国治以与吴县知县交好之故,扣押了其中五人。第二天,众秀才聚集文庙痛哭诉冤,又被巡抚逮去十三人,罪名为扰乱接遗诏,是对皇帝的大不敬,金也在其中。审判结果是十八人都斩首,抄没家产,妻儿入宫为奴。金氏临刑时,自己也诧叹奇怪地说:“断头,天下至痛;籍家抄产,天下至惨。而我竟然无意间两事并得,也算天下大奇事了!”于是,含笑受刑。
[按语] 归庄有《诛邪鬼》文攻金,见《归庄集》卷一○。
[事主档案] 金圣叹(1608—1661) 明末清初文学批评家。名采,字若采,明亡后改名人瑞,字圣叹。一说本姓张。吴县(今属江苏)人。明诸生。入清后,以哭庙案被杀。少有才名,喜批书。曾以《离骚》、《庄子》、《史记》、杜诗、《水浒》与《西厢》合称“六才子书”,并对后两种进行批改。又能诗,有《沉吟楼诗选》。
朱国治(?—1673) 清汉军正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由贡生官固安知县。十七年升江宁巡抚。次年审办哭庙、奏销案,江南绅衿坐罪者达一万三千五百余人,有恶名。康熙十年(1671)调云南巡抚。十二年吴三桂叛,胁降不从,遂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