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著《滕王阁序》,时年十四。都督阎公不之信。勃虽在座,而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为之,已宿构矣。及以纸笔巡让宾客,勃不辞让。公大怒,拂衣而起;专令人伺其下笔。第一报云:“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亦是老先生常谈。”又报云:“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公闻之,沉吟不言。又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矍然而起曰:“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遂亟请宴所,极欢而罢。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五 事亦见《新唐书·王勃传》、宋·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一、元·辛文房《唐才子传》卷一。
[述要] 王勃十四岁时就写出《滕王阁序》。当时南昌阎都督大宴宾客,王也在座。阎暗中嘱咐女婿孟学士隔夜构思,准备在宴会上当场写就。众人皆知阎的心意,所以席上请诸人写序时,都再三辞让。而王却不加推辞,欣然接受。阎大怒退席,专命人报告王的写作情况。王先写“南昌故郡,洪都新府”,阎听汇报后说:“只是老生常谈。”又报告说:“星分翼轸,地接衡庐。”阎沉吟不语。后又有人报告说:“写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阎大惊而起,说道:“这真是天才,文章当垂留后世,声名不朽。”于是对王极为殷勤,宾主尽欢而散。
[按语] 王勃作《滕王阁序》,并非十四岁时。见清姚大荣《惜道味斋集·书王勃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脱胎于庾信《马射赋》中“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