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落酒载《水经注》 王世贞 严嵩》

王元美预相嵩席。出桑落酒饮之。相曰:“张谓诗云:‘不醉郎中桑落酒,’此酒肇唐耳。”王曰:“《水经注》载此酒,想采此诗。” ○明·曹臣《舌华录》卷七

[述要] 王世贞(字元美)应邀参加严嵩的宴会。严拿出桑落酒请大家饮,说:“唐朝诗人张谓有‘不醉郎中桑落酒’之句,可见桑落酒始于唐代。”王接着就说:“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也提到这种酒,想来一定是根据张谓这句诗记载的。”

[事主档案] 王世贞(1526—1590) 明文学家。字元美,号凤洲、弇州山人。太仓(今属江苏)人。嘉靖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因其父为严嵩所害,曾作长诗《袁江流钤山冈》、《太保歌》等,揭露严氏父子罪恶。与李攀龙同为后七子首领,主张散文唐以后勿论,诗采汉魏六朝与盛唐诸家,倡导复古摹拟。晚年主张稍有改变。所撰《艺苑卮言》是其文学观点的汇集,其中论述南北曲产生原因及其优劣,时有创见。有《弇州山人四部稿》等。一说传奇剧本《鸣凤记》也是他的作品。

严嵩(1480—1567) 明诗文家。江西分宜人,字惟中,一字介溪。弘治进士。嘉靖七年(1528)进南京礼部尚书、吏部尚书。后官至礼部尚书。二十三年,任首辅。前后专国政二十余年。以子世蕃和赵文华等为爪牙,操纵国事,晚年渐为世宗疏远。著有《钤山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