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狼 李梦阳 康海 马中锡》

(李)献吉实赖(康)德涵营救而脱,后德涵得罪,献吉议论稍严,马中锡作《中山狼传》诋之。 ○清·吴景旭《历代诗话》卷七

[述要] 李梦阳(字献吉)得罪太监刘瑾,下狱即将判死罪,康海(字德涵)为李向刘说情,李因此而保全了性命。后来刘瑾伏法,康因此事被指为刘党,革职为民。李反而对康议论得很苛刻,于是马中锡作《中山狼传》讽刺他。

[按语] 清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八谓康李未尝隙末。黄佐有《读见素救空同疏》诗云:“怜才不是云庄老,愁杀中山猎后狼。”则当日所訾,乃负林俊(福建莆田人,字待问,号见素,晚号云庄。成化进士。嘉靖时官至刑部尚书)耳。考林救李在康救李后十年,为李被劾党宸濠事。后李即削籍,似无从反噬。清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一四则谓康海《对山集》有读《中山狼传》诗云:“平生爱物未筹量,那记当年救此狼。”则此传为马刺李作无疑。考康尚著有杂剧《中山狼传》一种,即衍马作,其友王九思亦有同名杂剧一折,言之不足,至谱为剧曲,则刺李负康之说不为无因。

[事主档案] 马中锡(1446—1512) 明故城(今属河北)人。字天禄,号东田。成化进士,官至右都御史。曾统兵镇压刘六、刘七起义,以诱降失败,为朝廷论罪,下狱死。能诗文,有《东田集》。小说《中山狼传》一说为他所作(一说为唐姚合或宋谢良作,中锡只是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