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尝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酒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当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从之。伶跪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儿之言,慎不可听。”仍引酒御肉,隗然复醉。 ○《晋书·刘伶传》 事亦见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艺文类聚》卷七二引《语林》、《太平御览》卷四八○引《竹林七贤论》。
[述要] 刘伶有一次想喝酒想得厉害,向妻子要酒喝。妻子把酒倒掉,把酒器打碎了,流着眼泪规劝他:“你喝酒太过量,不是养生之道,一定要戒酒才行。”刘说:“好啊!我自己一个人戒不了,只有向鬼神发誓才行。快准备酒肉吧。”妻子照他的话做了。刘跪地祷告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儿之言,慎不可听。”于是又饮酒吃肉,酩酊大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