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纯诗

西方文学·纯诗

象征主义的重要诗歌理论。瓦雷里首先提出了这个概念。他认为诗歌应表现诗人的内心真实,诗歌的灵魂是智慧和思想。由于这种智慧和思想来自纯粹的直觉,因而它不能用通常的语言来表达,也不能按一般道理来理解。瓦雷里主张必须从纯粹的直觉中提取纯粹的思想,再由这种纯粹的思想产生纯粹的诗。诗歌应当在某种意义上追求纯粹的状态。于是,诗歌的世界在他看来与梦境相仿佛,至少与某些梦产生的境界相似。在瓦雷里的影响下,象征派诗人主张应追求诗的雕刻美、音乐美,注意形式的工整和音乐的和谐。魏尔伦强调诗首先应当是音乐。玛拉美则认为诗歌是用象征诗镌刻出来的思想,写诗和作曲一样,文字即是音符,要求诗篇产生交响乐一样的效果。他们认为,如果能做到这一点,诗歌的文字及其意义的美就将前所未有的与其旋律及文字所表达的声音协调一致。纯诗的理论及思想最早可推溯到19世纪中叶。爱伦·坡在其《诗的原理》 (1850) 中已离开真实而单纯地追求“美”、“纯净”和“和谐”的纯诗歌。波德莱尔在他的《爱伦·坡中篇小说评论》(1857) 中曾明确表示受到了爱伦·坡的影响。自此以后,纯诗逐渐发展为音乐的一种形式,它表达了任何纯诗所要表达的思想,布德莱尔、玛拉美、魏尔伦和兰波及瓦雷里,都发现这种纯粹性在诗歌中的可能性。于是,纯诗的理论和象征主义及象征主义诗歌紧紧联系在一起。20世纪,纯诗最著名的提倡者是G·摩尔和A·布雷蒙德。摩尔在其诗选集《纯诗》 (1924) 中认为,爱伦·坡的诗几乎从头至尾都是自由纯粹的。1926年,布雷蒙德出版了《纯诗》,他把祈祷和诗结合在一起。由于他追求一种不可言喻和咒符式的境界,因而他的诗所表现的内容显得离奇古怪。艾略特在其论文《从爱伦 · 坡到瓦雷里》(1949)中明确认为纯诗是19世纪诗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