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音乐·序列音乐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欧洲流行的一种作曲流派。序列法主要是一种创作方法和技巧,它对音乐的整体风格无大关系。序列中的音列使用有四种形式即原型 (O)、逆行 (R)、转位 (I) 和逆行转位(RI)。序列既可以横着用作旋律音,也可以竖着构成和弦音。序列中的音符不一定按顺序奏出,但所有音列中的音都必须在音列再现之前奏出一次。序列在使用中可以作任何的移调,音列中的任何音都可以在它的任何一个八度上奏出。严格地讲,序列意识在中世纪的某些作品中就有体现。20世纪以前有一种固定低音式的序列,它在乐曲的低音部采用不断反复的和声或旋律模式。本世纪40年代席格林在作曲技术上提出了一些新的原则,认为音乐创作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数学记号、方程式或图表来解释。序列既可以乐音也可以其他的音乐因素来编排。奥地利作曲家勋伯格采用十二个乐音作为编排因素,故称之为十二音序列。法国作曲家皮埃尔·布列兹在为两架钢琴创作的 《结构》中,以音高、节奏和力度作为序列因素。在博雷加德·福什创作的《西蒙说》 (1972) 中,则采用调性中心、和声、旋律和节拍作为序列因素。用序列法作曲的音乐家还有美国的罗贝尔托、格哈德、克申内克、德国的斯托克豪森、法国的梅西安和意大利的诺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