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结尾

诗歌结尾

这个术语在广义上是指诗歌的结尾方式或指其结尾部分的特征。这个术语更具体的意义是指诗歌结尾所产生的终结全篇、解决问题、归复平衡的效果。在后一种意义上,诗歌结尾是一个不分时代国别普遍受重视的问题。但是诗歌结尾的方式技巧,则会因诗歌的风格尤其是结构的不同而不同。

诗歌结尾的作用主要是使读者能感受到全诗结构的完整性,这就是说,对诗歌结尾效果的评价要取决于读者对于诗的结尾部分与全篇之间关系的感受。决定诗歌的形式结构及主题结构的原则,主要是要在读者心中引起一系列不断变化的期待,令读者对诗篇的下一步发展最终结局产生种种“假设”。成功的诗歌结尾不会给读者再留期待的余地:他的某种假设经过一步步的发展最后终于得到落实,或者虽然结尾出乎他的意料,但一经思考,便觉得合乎情理。于是,他就获得了一种全诗结构完整的感觉,并认为全诗这样结尾正是恰到好处。

可采用一些特别的方式来加强诗歌结尾的效果,例如:采用重复及平衡形式(如头韵法、排比句),明示结束和休止,以及重复前面已经确立的结构格式(如音律格式)。

反之,不成功的诗歌结尾(例如“递降式”结尾)常因某些方面原因而使读者感到全篇意犹未了。出现这种结果,还可能是因为结尾过弱,或因结尾同全篇在结构或风格上不符。但也须指出,有时弱的结尾却是诗人特意所为。许多现代诗作,如同其他现代艺术一样,追求“反传统式”的结尾,不使结尾具备传统的强化作用,而有意使结尾弱化,不了了之,给读者留下自己想象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