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情诗
盛行于伊斯兰初期,特别是伍麦叶朝时期的一种情诗形式。情诗在贾希利叶时期本是“盖绥达” (长诗)的组成部分,但在伊斯兰时期,逐渐独立成篇。分成贞情诗与艳情诗两类。艳情诗主要盛行于汉志地区的麦地那、麦加等城市中。当时一些圣裔贵族、纨袴子弟政治上失意,整日沉湎于声色犬马中。他们寻花问柳,偷香窃玉,并将他们的偷情艳遇写成诗歌、供歌女歌唱,是为 “艳情诗”,其风格绮丽纤秾。诗中往往有故事情节、人物对话,有对女性体态、风貌的描写,也有对心理、情态的刻画,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其中有的艳而不淫,有的亦有较露骨的色情描写。阿拉伯艳情诗的鼻祖可追溯至贾希利叶时期的《悬诗》诗人乌姆鲁勒·盖斯。盛行于伍麦叶朝,代表诗人是欧麦尔·本·艾比·赖比阿、艾哈瓦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