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雅与俗

诗词研究·诗学概念·雅与俗

古代诗学概念,由两个相互对立、又彼此渗透的重要审美概念组成。语初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论》:“林宗雅俗无所失。”又齐梁时任昉《为萧扬州荐士表》:“先言往行,人物雅俗。”所称雅与俗,是指身份、等级和文化素养的不同。发展到南北朝时,雅、俗对举,已用于文学批评。钟嵘《诗品》评鲍照诗云:“贵尚巧似,不避危仄,颇伤清雅之调,故言险俗者,多以附照。”以“清雅”和“险俗”对举。其中“清雅”,大概是陆机《文赋》所说“清虚婉约”、“雅而不艳”的意思。而“险俗”,则如《南齐书·文学传论》所言,指鲍照诗“发唱惊挺,操调险急,雕藻淫艳,倾炫心魂”的独特艺术风格。又北齐魏收《魏书·胡叟传》云:“叟好属文,既善为典雅之词,又工为鄙俗之句。”“典雅”与“鄙俗”对举,二者都指物化形式的文字风格,“典雅”指高度文字化的文学语言,“鄙俗”则指较接近于口语的、审美取向又颇同流俗的文学语言。综上所述,在南北朝文学批评中,“雅”与“俗”的对举主要包含了三层意义:一是指作品使用的语言文字符号系统,是高度文字化的,还是较接近口语的;二是作者的审美取向承传型的近雅,时尚型的偏俗;三是作者的艺术风格、审美意识,较合乎杂文学观念者近雅,较重视纯文学观念的似俗。这三方面,既深刻地表现出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创作实践和审美意识的内在矛盾,也决定了唐宋以后文学创作和审美意识中“雅”与“俗”辩证发展的基本内容。其具体表现是:一方面多数士大夫文人,倡“雅”排“俗”;另一方面,“俗”又从语言、情感、个性等层次,向“雅”渗透,丰富并改变了传统之“雅”的审美内涵,直到取而代之,而成为中国进行近代性质的文艺变革的重要理论范畴。这个发展过程,就是由语言形式的渐变到审美意识的解放。比如由原来的倡“雅”斥“俗”,发展到“化俗为雅”、“借俗写雅”、“以俗为雅”或“愈俗愈雅”。北宋诗人梅尧臣首先提出“以俗为雅”之说。据陈师道《后山诗话》载:“闽士有好诗者,不用陈词常谈,写投梅圣俞。答书曰:‘子诗诚工,但未能以故为新,以俗为雅尔。’”在这里,可见语言符号系统变革的两个层次:一是赋予“陈词”以新的生命;二是将“常谈”俗语引入文学语言系统而赋予活力。这一变革,苏轼是杰出的理论家与实践者。苏轼《题柳子厚诗》云:“诗须要有为而作,用事当以故为新,以俗为雅,好奇务新,乃诗之病。”后来这种“以俗为雅”的命题又被黄庭坚进一步理论化了。其《再次韵杨明叔并序》云:“盖以俗为雅,以故为新,百战百胜,如孙吴之用兵。”又惠洪《冷斋夜话》云:“句法欲老健有英气,当间用方俗言为妙。如奇男子行人群中,自然有颖脱不可干之韵。老杜《八仙诗》序李白曰‘天子呼来不上船’,方俗言也。”张戒《岁寒堂话》卷上:“世徒见杜子美诗多粗俗,不知粗俗语在诗句中最难,非粗俗,,乃高古之极也。”这就为从语言更新到审美意识的世俗化开了先河。发展到明代中后期,随着资本主义因素的萌生,市民阶层对戏曲、小说的追求,表现了对“俗文艺”的极大兴趣,形成一代美学新思潮,于是赋予雅与俗的对立以新的社会内容和美学意义。以反传统姿态为“俗”文艺大声疾呼的是李开先和徐渭。李开先《市井艳词序》以满腔热情肯定了民歌的审美价值。徐渭《又题昆仑奴杂剧后》则云:“越俗越雅,越淡薄越滋味,越不扭捏动人,越自动人。”他们认为俗文学高于士大夫雅文学,其审美价值在于纯任自然,直露本色,毫无装腔扭捏之态。这不仅阐明了口语型“俗”文学语言构成的艺术特征和审美规律,而且从根本上否定了文字型文学语言的“雅”化倾向。这样议论“俗”与“雅”的对立,就具有了新的历史内容,即集中表现了新兴市民阶层的文艺与封建文艺的对立。他们把传统审美意识中倡雅排俗倾向,完全颠倒了过来。这一论争,一直延续到五四运动才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