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论著述·沧浪诗话

诗词研究·诗论著述·沧浪诗话

诗话著作。宋严羽撰。该书约成于南宋理宗绍定(1228—1233)以前,至少亦成于淳祐(1241—1252)以前,约初刻于度宗咸淳四年(1268)。全书一卷,分《诗辨》、《诗体》、《诗法》、《诗评》、《考证》五部分。《诗辨》阐发诗学理论,《诗体》阐述诗歌体制,《诗法》阐说作诗法则,《诗评》品评诗人诗作,《考证》辨订作品文字及作者等。书末附有《答吴景仙书》,对其论诗宗旨加以补充说明。严羽在《答吴景仙书》中明确宣称,该书批判锋芒是针对江西诗病的:“其间说江西诗病,真取心肝刽子手。”其理论特色是“以禅喻诗”。其诗歌理论体系,大致有三个主要环节:第一是“识”;第二是“悟”和“妙悟”;第三是“兴趣”。首先是由“识”入手:“夫学诗者以识为主,入门须正,立志须高。”“识”是指辨识鉴别诗歌体制风格及其高低优劣的眼光和能力。严羽认为,宋诗自王禹偁学白居易、西昆体学李商隐、欧阳修学韩愈、梅尧臣学唐人平淡处,至苏、黄“自出己意以为诗”,形成“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的倾向,都走错了路;“四灵”、江湖诗人“独喜贾岛姚合之诗”,更堕入旁门左道。而根据他对历代诗歌的辨识,认为南朝诗“尚词而病于理”,宋诗“尚理而病于意兴”,唐诗“尚意兴而理在其中”,汉、魏诗“词理意兴,无迹可求”。而唐诗中又有“唐初体”、“盛唐体”、“大历体”、“元和体”、“晚唐体”之分。只有汉、魏、晋、盛唐之诗,才是“大乘禅”、“正法眼”、“第一义”,才是“正路”。因此他主张“取法乎上”,即“以汉、魏、晋、盛唐为师,不作开元、天宝以下人物”。此即所谓“师法盛唐”说。其次是如何师法的问题。严羽认为:“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别材”、“别趣”是不能靠“读书”、“穷理”得到的,而需要靠“悟”和“妙悟”,通过“熟参”前人的作品,“朝夕讽咏”,“枕籍观之”,“酝酿胸中”,“久之自然悟入”。严羽强调指出:“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且孟襄阳学力下韩退之远甚,而其诗独出退之之上者,一味妙悟而已。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所谓“当行”、“本色”,即指符合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由于各人的条件不同,所“悟”的结果又会“有浅深,有分限,有透彻之悟,有但得一知半解之悟”种种区别。惟有从“第一义”悟入,达到“透彻之悟”,才能进入诗歌创作的最佳境界。其三,是建筑在“识”和“悟”基础之上的“兴趣”说:“诗者,吟咏情性也。盛唐诗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严羽把“兴”、“趣”结合起来,即要求诗人将自己的丰富的情感意趣不着痕迹地融人鲜明、饱满的形象画面之中,造成一种含蓄深蕴、馀味隽永、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艺术境界,使读者透过这种形象画面和艺术境界去领略、玩味、品赏其中所蕴含的无穷意趣,从而收到一种最佳的审美效果。“兴趣”说是严羽诗歌理论的核心,但并不是严羽对诗歌艺术的唯一要求,他还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论述了诗歌的各种要素和各种表现,如称:“诗之法有五:曰体制,曰格力,曰气象,曰兴趣,曰音节。”“诗之品有九:曰高,曰古,曰深,曰远,曰长,曰雄浑,曰飘逸,曰悲壮,曰凄婉。”“其用工有三:曰起结,曰句法,曰字眼。”“其大概有二:曰优游不迫,曰沉着痛快。”“诗之极致有一:曰入神。诗而入神,至矣,尽矣,蔑以加矣。唯李、杜得之,他人得之盖寡也。”总之,《沧浪诗话》在总结唐诗和宋诗发展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鲜明地提出了诗歌的美学特征和艺术规律问题,比前人作了更为深入的探讨和更为系统的阐述,形成了自己完整的理论体系,在古代诗歌理论批评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沧浪诗话》对后代诗歌理论的影响很大。整个明代,它俨然被奉为诗学的权威著作。从明代高棅《唐诗品汇》的“四唐”说、前后七子的“格调”说和“诗必盛唐”的复古、拟古主张,到清代王士禛的“神韵”说,都受到它深刻的影响。有《历代诗话》本、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专著选辑》校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