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重要诗人·朱熹
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晦翁,别称紫阳,婺源(今属江西)人,生于南剑州尤溪(今福建尤溪),徙居建阳考亭(今福建建阳)。诗人朱松之子。幼颖悟,年十八贡于乡,南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登进士第,为泉州同安主簿。孝宗继位,有恢复志,熹入对,言“今日所当为者,非战无以复仇,非守无以制胜”,并陈古先圣王所以强本折冲、威制远人之道,除武学博士,不就,归。孝宗乾道六年(1170),工部侍郎胡铨以诗人荐,与王庭珪同召,以未终丧辞。淳熙(1174—1189)初以荐召为秘书郎。淳熙五年(1178),以差知南康军,讲求救荒之政,恰逢旱灾,全活无数。访白鹿洞书院遗址,奏乞复其旧,亲自制定书院《学规》。因上书直言,触帝怒,以疾请退。淳熙八年,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因前救荒有功,除直秘阁。会浙东大饥,赴浙东救荒革弊。淳熙十四年,提点江西刑狱。光宗即位,知漳州,除宝文阁待制知江陵府,旋以焕章阁待制提举南京鸿庆宫。宁宗朝,韩侂胄有定策之功,朱熹反对其预政,为侂胄所忌。宁宗庆元二年(1196),监察御史沈继祖诬熹十罪;诏落职罢祠。庆元六年,卒。嘉定(1208—1224)初,谥曰文;理宗宝庆(1225—1227)中,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淳祐(1241—1252)中,从祀孔庙。熹历仕高、孝、光、宁四朝,实际为官时间不长,但皆竭心力为政,凡所奏闻,皆本正心诚意修齐治平之道,亦颇能切中时弊。熹平生好学,亦愿以所学教人,居崇安时,榜厅事曰紫阳书堂,又创草堂于建阳之霎谷,自称霎谷老人。晚年卜筑于建阳之考亭,作沧洲精舍,自称沧洲病叟,又号遯翁,考亭为讲学之所,故人称考亭学派。熹论文虽强调文以害道,贬低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然其论诗主张诗由感物而发,指出诗言志与咏歌其情为诗之根本,反对浮华不实之诗风。熹亦能诗,诗风清新简淡,善于用五、七绝小诗说明生活哲理,如《偶作三首》(门外青山翠紫堆)、《泉声次林择之韵》、《吴山高》、《水口行舟二首》、《观书有感》、《春日》、《泉井》、《桃溪》等。其描山绘水之作亦颇可观。朱诗用笔自然,仿佛不经意而成,不求工而自工。故《宋诗钞》编者谓朱“虽不役志于诗,而中和条贯,浑涵万有,无事模镌,自然声振,非浅学所能窥。此和顺之英华,天纵之馀事也。”著述极富,有《周易本义》、《周易参同契考异》、《蓍卦考误》、《诗集传》、《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四书或问》、《太极图》、《通书》、《西铭解》、《楚辞集注》、《楚辞辨证》、《楚辞后语》、《韩文考异》。所编次有《论孟集议》、《孟子指要》、《中庸辑略》、《孝经刊误》、《小学书》、《通鉴纲目》、《宋名臣言行录》、《近思录》、《河南程氏遗书》、《伊洛渊源录》等等,皆行于世。平生为文一百卷、生徒问答凡八十卷,别录十卷。后世撰朱氏年谱凡数十种。较早者有宋李方子《朱文公年谱》三卷。《宋史》卷四二九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