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言意象

诗词研究·诗学概念·言意象

古代与诗学有关的文论概念。语见于《易·系辞传上》:“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又云:“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作者对于言、意、象三者之间的关系作了探索。这里首先指出,虽然“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言语文辞的表达有限,而人类的思维想象之意无尽,但是作《易》“圣人”的心意还是可以被了解的,因为他通过“立象”(有象征意义的符号)手段来充分表达自己的心意,设立八卦和六十四卦来全面反映各种事物的真假虚实,再在卦下加以言辞说明,这就说出了全部要讲的话了。在古代“言意之辨”的哲学讨论中,《易传》认为,“言”可达“意”,但“言”与“意”之间的沟通与表达,必须通过“象”这一特殊的思维载体来完成。而与《易传》几乎同时的《庄子》,则持“言”不尽“意”论。其《外物》篇云:“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庄子指出了书、言、意之间的矛盾,深刻挖掘了人类思维与表达方面的特殊规律。《庄子》与《易传》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探讨,议论各有精到之处,共同丰富、深化和启发了后世文学的想象和思维。后来王弼结合魏晋玄学,在《周易例略·明象》中,又沟通和统一了《易传》和《庄子》之说,云:“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得意忘言”之说,有强调言语文辞只是一种带有象征性工具的倾向,也涵蕴形象的含义大于语言文辞的意思,故虽不言“象”而象在其中。而《易传》所谓“象”,据说是“圣人”深化地观察了纷纭复杂的事物,模仿其形态,恰如其宜地创作出来的。这里的“象”,原指卦象,并非指艺术形象,但却对后代文学的艺术形象之论产生了影响,例如《文心雕龙·神思》篇的“烛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和“神用象通,情变所孕”,《诠赋》篇的“象其物宜”等等,“意象”、“象物”等范畴,即来自于《易传》。章学诚《文史通义·易教》下曰:“象之所包广矣……《易》象虽包六艺,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又钱钟书《管锥编·〈周易正义〉二<乾>》也说:“是‘象’也者,大似维果所谓以想象体示概念。盖与诗歌之托物寓旨,理有相通。故陈骙《文则》卷上丙:‘《易》之有象,以尽其意;《诗》之有比,以达其情。文之作也,可无喻乎?’”作为一种特殊思维方式,“象”与诗歌创作的比兴艺术相似。因此,言、意、象之辨,大大启发了后世文学有关文学思维与形象创作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