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诗中有人
古代诗学概念。语见清吴乔《围炉诗话》:“诗中须有人。”意谓诗人作诗应该真实地抒发个人情思、志尚,描写自己的生活境遇和内心感受,使作品带有诗人个性,而不是堆砌词藻,摹仿陈言,人云亦云。它与“言志”、“缘情”、“独抒性灵”诸说一脉相承。“诗中有人”之说要求各类诗歌,无论描写哪种题材,表现什么内容,都要倾注诗人的精神,透露自己真实的性灵。吴乔“诗中须有人”说具有鲜明的针对性。他批评明代前后七子诗歌“惟求好句而不求诗意之所在”,“浓红重绿,陈言剿句,万篇一篇,万人一人,了不知作者为何等人”。诗中有人的提出正是对这种不良创作倾向的有力反拨。吴乔所理解的“诗中须有人”,含义还是相当宽泛的。从诗话举例可知,凡是诗人在作品中“自托”(如黄巢《咏菊诗》),“寄慨”(如妓女咏骰子诗)、“寄规”(如杜甫许多规谏讽喻作品),即一切“有为而作”的诗歌,都包括在这一概念范畴之内。除此而外,“诗中须有人”说还对诗人品格提出很高要求。一般说来,写诗要做到诗中有人,并不太难,因为诗人总是有感而发,所以诗人的全部诗作多少总能映现出他们的心灵和身影。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吴乔“诗中须有人”说还进一步强调诗人对高尚、博大的思想情操和精神境界的追求。所以诗中有没有人,其实质是诗中应该表现怎样的人格和性灵。他认为,陶潜、杜甫诗歌“涵冶性情”,“忧君爱国”,境界宽厚博大,才是真正值得推崇的典范,而“叹老嗟卑”、“留连声色”,仅表现个人的喜怒哀乐,这样的作品并不值得多少仰羡,更不要说传递“攀缘贵要”、趋炎附势心理的卑劣之作,自当将其排斥在外。总之,吴乔要求诗中有人。不仅是指诗人要真实地抒情言志,更在于要求诗人培养美好、高尚、宽博的襟抱志趣,以便提高诗歌抒情述志的质量和境界。剔去这些要求中包含的封建伦理落后内容,“诗中有人”说对诗歌创作的诗人襟怀的合理期望,有利于促进诗歌的积极发展。近代黄遵宪也提倡“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人境庐诗草自序》)。由此可见吴乔“诗中有人”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