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绘事后素
与诗学有关的古代美学概念。原是孔子对于礼乐与仁义关系的概括,后人引申来讨论文艺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语出《论语·八佾》:“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素,白色,绘画时用作底色。子夏所引之诗,见今《诗·卫风·硕人》,但“素以为绚兮”句为逸诗而不见于今本《诗经》。关于“绘事后素”句,后人有不同解释。郑玄注:“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以礼成之。”以为是先敷彩而后布素。朱熹《论语集注》云:“绘事,绘画之事也。后素,后于素也。《考工记》曰:‘绘画之事后素功。’谓先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犹人有美质,然后可加文饰。”其说与郑玄有异。今人杨伯峻《论语译注》则据朱说而加以发挥,译为“先有白色底子,然后画花”。今从朱、杨之说。在这里,孔子阐发《硕人》的诗意,谓绘画必须事先有素底,然后施加彩色。子夏受其启迪,很快悟到礼的内在实质,因而得到孔子的赞赏。礼是什么? 在孔子看来,是仁义道德观念的物化形式,即其制度化,所以杨伯峻《译注》于此补充“仁义”二字,直接译为“礼乐的产生在仁义以后”。这补充有道理。孔子曾说过:“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论语·卫灵公》)又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都强调先仁义而后礼乐,仁义是内在的本质,礼乐则是外现的形式。人的内在本质——仁义道德充实,则自然外溢而发为礼乐之光彩。后代的文学家,根据孔子意思加以发挥,于是强调文学家的内在人格道德修养,启发后来人们对作家人品与文品关系的注意与研究,进一步又涉及创作中文与质的关系问题。质指思想内容,文指表现形式,内质外文,质先于文,文表现质。儒家那内容与形式统一的“文质彬彬”的传统文学观,就建立在质先于文、文为质服务——即形式为内容服务的基础上的。这一观点,对后世诗歌的创作与批评,同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刘勰《文心雕龙·情采》篇提出的“文附质”、“质待文”的观点,以为“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于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于情性”,即本孔子之言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