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言直而切
古代诗学概念。原是唐白居易有关诗歌艺术风格的论述。语见其《新乐府序》:“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这篇序言,是唐代新乐府运动的理论纲领。“言直而切”,意思是说,诗歌语言应该质直坦荡,直抒胸臆,切中时弊,而不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借以掩盖现实黑暗。这不仅是语言艺术风格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紧密联系着反映现实、批判人生、“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的创作思想问题,体现了古典现实主义诗风的斗争精神和鼓舞力量。这一理论锋芒,直接批判了传统儒家“温柔敦厚”的诗教说。白居易不满意儒家那“怨而不怒”、“主文谲谏”含蓄不露的诗风,认为它不利于诗歌反映现实和批评时弊。因此,他不仅强调诗歌的抒情特征,而且在情感抒发方面,提倡一种“意激而言质”(《与元九书》)的激切直露的愤懑之情,以便“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这种批判现实的精神,从积极方面改造和发展了儒家的教化中心说,使诗歌和当前的政治斗争联系得更为紧密,更富于现实的理论意义。比如说,“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与元九书》)。新乐府一类的讽谕诗,用质直的语言,抒发激切之情,不仅事实明白,而且态度鲜明,“欲闻之者深诫也”,以收到“直谏”的效果,从而促进了古典诗歌现实精神的发展。参见“辞质而径”、“事核而实”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