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绚烂
与诗学有关的美学概念。苏轼论诗云:“大凡为文,当使气象峥嵘,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周紫芝《竹坡诗话》引)“绚烂”指诗歌的语言华美,色彩艳丽。在先秦,孔子主张作品“文质彬彬”(《论语·雍也》),对文采提出了要求。六朝文学崇尚形式美。曹丕说:“诗赋欲丽。”(《典论·论文》)陆机《文赋》批评有些文章“雅而不艳”,虽然内容质朴雅正,但缺乏华美的文辞,同样不可为法。“艳”即绚烂华美。唐代司空图《诗品》有“纤秾”、“绮丽”诸品,其风格特征与绚烂相近。诗歌作为艺术品应有文采的要求,绚烂作为文采中较为浓烈的一种,自有其价值。苏轼指出了诗歌平淡和绚烂的关系,绚烂仅是初级阶段,待炉火纯青时,就达到了平淡的境界。后世批评家由此得到许多启迪。清代田同之说“诗中平淡处,当自绚烂中来”(《西圃诗说》)。指出平淡并非没有文采,而是由绚烂华美而加以精工锻炼的自然结晶。那些“以枵腹作浅俗语,而自以为平淡”的“今人”,即缺少绚烂者,只是假平淡而已。由此可见,艺术之绚烂,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