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作名·我行其野

诗词研究·诗作名·我行其野

《诗经·小雅》篇名。《毛诗序》云:“《我行其野》,刺宣王也。”《郑笺》云:“刺其不正嫁取(娶)之数,而有荒政,多淫昏之俗。”《毛诗序》所说过于笼统,且将《祈父》、《白驹》、《黄鸟》及此诗均归入宣王时之刺诗,亦十分牵强。《齐诗》以为是“既嫁不答,思复邦国”之作(《易林·巽之豫》)。朱熹以为“民适异国,依其婚姻而不见收恤,故作此诗”(《诗集传》)。均近是。今人多释为弃妇诗。又有释为“弃夫诗”者,以“作者为一男子,他被女家所逐,愤而唱出此诗”。认为“这是野蛮时代特有的婚姻状态——对偶婚在《诗经》中的反映”(朱杰人《文化学视野中的〈诗经〉情诗》),颇新颖有据,可供研究。全诗三章,每章六句,重复咏叹,形式近似于《国风》中之歌谣,故后人有以此为“西周民风”(龚橙《诗本谊》)。